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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中期

中国领导干部兼任现状与改进路径/何 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何 李 日期:2016-12-08 08:58:21
法律法规十分有限。这对于复杂的兼任管理工作是完全不够的。因此,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完善:第一,在位阶较高的法律法规中加入与兼任相关的指导性条款,并使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相互配合,避免造成冲突,进而推动党的部门与政府部门通力合作。第二,清理并统一各个层级的兼任规定,追查违规兼任行为。第三,对于兼任的条件、时限、注意事项等操作性细则,要有明确规定,并做出动态调整。
  2.加强专任与兼任的协调工作。进行专任与兼任的选择应以是否有利于工作开展为依据。无论是兼任还是专任都应有适用范围,在专业、精力、时间等要求较高的部门要尽量保障领导干部专任,至于其中需要协调的事项,完全可以用其他机制代替。而出于宏观政治目标的考虑或实践证明兼任更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岗位则要努力推动兼任,不仅要加强兼任的规范化,而且要及时纠正兼任中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实际工作中,专任与兼任的相互转换时有发生,为保障转换过程的顺畅,后续工作的对接也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3.对兼任者进行多重考核与监督。权力集中不等于腐败,不受制约的权力才是腐败的根源。职务兼任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它们的经验表明,以职务监督精细化为前提,将每一个职务同时纳入监督体系之中就可以有效降低兼任所引起的负面效应。以职务而不是以人为监督对象,这样兼任者将处在两个甚至多个监督体系之中,不同的监督主体都要对兼任者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审查。这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兼任不再是权力扩张的手段,也达到了剔除不必要兼任的目的。
  (三)操作化:实施常态化兼任管理
  1.参照类别特点整治不必要兼任。制度拟定和调整总是有滞后性,为了便于加强对兼任的动态把控,有必要开展常态化的兼任管理工作:其一,尽可能避免异地兼任。空间距离将直接削弱职权行使的效力,异地兼任者既无精力也无能力同时顾及分属两地的职务。但考虑部分异地兼任是出于政治平衡的需要,也不宜一刀切,要留有余地。其二,防范应急兼任长期化。应急性是这类兼任的核心特点,需要在特定的过渡期尽快找到合适人选,兼任长期化对于所兼任的两个或多个职务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其三,减少分管型兼任。副职领导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辅佐正职领导开展工作上,如果其精力向下属部门过度倾斜,实际上也就成为拥有较高级别的部门负责人,这极易造成机构内部的职责分割。
  2.根据职务级别高低对领导干部兼任采取不同对策。高层领导干部兼任应更多地从推进政治平衡、实现政治稳定的角度考虑,而中层干部则应更多地从推进工作效能的角度分析。对于前者要有章可循,尽可能使兼任常规化。而良好工作效能的实现贵在专精,因此,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不建议中层干部职务兼任。基层干部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但由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基层工作特点,基层干部兼任难以避免。不过这种兼任应更多的是机构型兼任,而不应是个体型兼任。同时,要加强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及时补足空缺,以利于政策的执行。
  3.区别看待政治性兼任和事务性兼任。政治性兼任在多数有政党体制的国家普遍存在,这是巩固执政党政治领导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也要有所区别:一方面,在司法、人大等领域通过领导干部兼任来加强领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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