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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中期

农村社会治理中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研究述评/刘 柳 李毅弘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 柳 李毅弘 日期:2016-07-13 09:53:42
内重要事务也拥有管理权。党权政权关系的不规范,党政合一的“一肩挑”可能造成制度运作的个体操控等现状,都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发挥产生一定影响。第一,职能及权力的来源不同导致村“两委”职权划分陷入两难境地。在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与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的关系处理上,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廉如鉴等人认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不同,彼此不存在传统的隶属关系。村党支部由上级任命、党员选举产生,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而村委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主要根据村民的委托对村内各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刘华认为,在对一些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时,两个权力主体会产生意见分歧,各不相让也不合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党组织的权力与影响力。赫莉认为,基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动,基层自治组织的严重行政化倾向,使基层党组织面临空前繁重的管理任务,治理难度大幅度提高。第二,法律及相关文件的模糊性规定造成村“两委”权力边界模糊不清。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的法律文献和规章中,没有明确规定村级党支部怎样发挥领导功能,也没有明确划分村“两委”各自的职能分工。甚至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的改革推进中,“片面强调村民自治和经济社会组织的自主性,使得党组织的作用被弱化、虚化甚至边缘化”[2]。阳信生等人指出,由于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模糊,导致党政不分,村民自治的实际运作中留有较大空间,使得村“两委”长期以来存在难以调解的矛盾。尽管一些法律和规章明确规定了两者的职权,但王晓荣认为,在实际运作中,领导权和自治权的指向不明确;党组织对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认识不明了,造成村“两委”权力边界模糊不清。
  3.基层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利益冲突加深,功能发挥面临挑战。在农村社会多元化治理模式之下,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治理主体之间存在隔阂,影响甚至阻碍其功能发挥。由于农村资源的重置,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利益协调难度加大。韩鹏云等人认为,随着农民群体逐步分化为多种职业且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导致利益来源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给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发挥带来新的挑战。陈晓莉指出,由于自身发育不足且在不断滋长的民间组织,需要依附于村级党组织,所以,容易引发各主体之间的对抗和冲突,消耗和浪费资源。此外,部分农村存在家族势力的干扰,影响党组织功能的正常发挥。张果等人认为,由于受传统宗法思想的影响,农村家族势力干扰、封建迷信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争夺阵地等对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带来负面影响。
  4.部分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能否有效发挥的重点在于基层党员的素质高低。但在目前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组织,尚且存在党员素质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得到很好彰显。霍军亮认为,部分党员受到当前社会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对各种“主义”和“观念”盲目崇拜,不能正确认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状。宋效雪认为,一些党员干部的党性不强,综合素质偏低,言行举止不符合党员要求,这些都有碍于党组织功能的科学发挥。此外,部分地区出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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