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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期

政府购买暨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探析/马子琪 周建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马子琪 周建军 日期:2016-03-14 16:03:22
工程的培训基地,大部分工作都由培训学校承担,政府主要负责资金投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减少了培训过程中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S县政府在此次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有两处亮点:一是委托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二是在招标过程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由于该培训服务是政府出于提高农民素质、帮助农民创业的需要而提供的完全免费的服务,被市场化的教育机构不可能主动提供此类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产品,而政府在人员配置、专业限制及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缺陷也使其无法独自承担全部工作,必须把部分服务外包出去。S县政府在此次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弱化,仅在工程建设之初充当了组织者的角色,后来诸如宣传招生、租赁场地、开班授课、安排食宿工作都交由某农业技术学校承担,政府在后来的工作中主要扮演了资金提供者的角色。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负责整体规划和提供资金,雇佣市场主体承担具体的服务工作。
  (二)现实因素
  从根本上说,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就是把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责交给市场主体承担。从政府层面来看,推动政府向市场购买公共服务的因素,即政府失灵带来的诸多困境,以S县政府为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城乡资源分配不均衡。这里的资源分配不均衡指的是政府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上的城乡分配不均。最为突出的是人员编制方面,仅以S县工商部门为例,根据最新的机构设置“三定”方案,县级工商局编制共93人,其中县局机关定编26人,基层工商所定编67人,而在实际情况中基层工商所在编的人数明显少于县级部门,县局在编人员多达60人,而下辖的11个工商所在编人员总数仅为44人,平均每个工商所只有4人,有些偏远地区的工商所甚至只有两三个人。化工产业是S县的支柱性产业,大部分企业设立在乡镇工商所的辖区内,乡镇工商所的公职人员既要负责管理辖区内诸多小个体工商业者,又要对大型企业进行监管,自然难以面面俱到,所以不得不把一部分服务交给市场来提供。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难以做到像市场那样的完全理性,政府机构内部谋求私利及官员的个人利益倾向使得政府在人员配置上充满政治色彩,“当政治利益目标与公共管理目标发生冲突时,后者常常被取代或忽视”[4]。因此,受“政治人”效应的影响,政府内部资源的配置难以达到效率最大化,这同时也是导致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
  2.压力型购买。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原因是上级政府对其施加的任务压力。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了政府机构内部长久以来形成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结构,国家政策从中央到地方一级一级地传递下来并逐渐具体化,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弊病使得基层政府的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应付上级分配下来的任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人民的需求给政府带来了更多的舆论压力,政府为满足人民的需求实施了一系列改革,而改革最终还要由基层政府具体实施。基层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分配下来的任务同时也为了提高政绩,投入大量的精力提供公共服务,但受人力、物力的限制不得不采取向市场购买的方式将服务转交出去。压力型购买带来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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