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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中期

破格抑或“出格”/吕 华 谢灯旺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吕 华 谢灯旺 日期:2016-01-27 17:42:54
颖而出,充实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上,以调整和优化国家干部队伍的人事结构,然而在实际运行中,青年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政策被异化使用的现状令人担忧。
  第一,破坏破格提拔的公共属性,异化为假公济私的自利工具。从已曝光的违规破格提拔青年干部的案例来看,具有“官二代”或“官后台”背景的被提拔者大有人在,一些掌握人事任免权的官员,利用其所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优势或所了解的体制漏洞、苦心经营的官场人脉关系等,破坏破格提拔政策的公共属性,将破格提拔扭曲为“近地优势”的损公肥私,甚或领导职位的代际承袭、公共权力代际传承的腐败行径。少数无良官员的自私自利,使得破格提拔这种独特的选人用人政策公信力严重丧失,抹黑了党在干部路线、用人作风上的优良传统。
  第二,破格提拔异化为隐瞒提拔真相、阻碍民众知情的“尚方宝剑”。破格提拔涉及的范围包括拟任的工作岗位、依据的选拔标准、法定的选拔程序和最终的选任结果等方面,但社会大众在未经披露真相之前所看到的仅是对拟任该岗位的人事提拔的结果,在社会公众给予持续关注和质疑之后,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公布的却是以提拔结果为调查结果的过程,难以避免迫使社会公众“强行接受”之嫌。从已经公布的一些事例中不难得知,倘若破格提拔的职位、选拔标准不透明,就可能变成妨碍他人择优晋升的“紧箍咒”;而用破格提拔的名义来敷衍公众的关注与质疑,则完全是一种搪塞公众合法知情权的借口,只要事实真相被揭露,破格提拔就会成为让组织难堪的“烫手山芋”。
  第三,破格提拔异化为片面追求领导干部的年轻化。在执行破格提拔政策时,一些地方为实现年龄结构上的数量指标,简单地看待破格提拔问题,对破格提拔政策的认识聚焦在浅层的年龄方面,将优秀青年领导干部破格提拔等同于提拔年轻干部,盲目地“火箭”提拔青年领导干部,甚至将青年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演变为“低龄化”攀比,造成恶性循环。山东省“80后副厅”、湖北省“29岁市长”、江苏省“24岁副处”等低龄领导干部任职现象,映衬出一些地方在破格提拔青年领导干部工作中的“低龄化”焦虑,更有甚者以搞政绩工程来表现政府年轻化政策的实行效果,以“低龄化”代替年轻化,打着破格提拔的旗号,把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政策的实行当成装饰政府门面的噱头。
  (二)“出格”提拔问题的形成机理
  大力提拔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导干部本是有法可依的,但实践中却引发质疑不断,甚至引起广泛的争论。值得反省的是,这种良好的破格提拔制度与初衷为何会演化为“出格”提拔的结果?通过分析“出格”提拔的主体、客体和中介因素,可以觅得破格提拔转轨“出格”提拔的机理。
  第一,“出格”提拔的主体因素:行政官员的经济人本性。依据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观点,政治家和政府官员被假设成追求个人利益和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只要有合适的机会,他们就会在所有可能的领域按照成本收益原则寻求其效益的最大化[3]。在破格提拔问题上,由于个体在个人道德修养水平和自我控制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某些行政官员的自我需求在外界刺激下不断膨胀,任意扭曲破格提拔政策以实现“出格”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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