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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几点思考/梁瑞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梁瑞英 日期:2016-01-18 17:58:12
用党内法规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首先,明确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职责。职责不明确,就会使党内法规在执行中搁浅。要实行责任全覆盖,必须对执行党内法规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标准,从而实现由要我执行向我要执行的转变,使党员干部把履职尽责当成一种义务、一种责任。要依据职责进行分工,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指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位党员身上,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当、层层抓落实。要定期对各单位或部门执行党内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坚持赏罚严明,促使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内法规落实的政治责任。其次,坚持身体力行,体现责任担当。众所周知,一个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内法规,就会形成“晕轮效应”,从而带动其他人在执行党内法规上做得更好。所以,党员干部要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中发挥表率,为群众树立榜样。再次,要有解决问题的责任意识。实践证明,党内法规能不能掷地有声,主要取决于能否解决实际问题。党员干部要从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增强洞察问题的敏锐性,主动查找问题,做到尽早研判,力求把有悖于党内法规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有敢于较真碰硬的意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查摆问题,着力研究解决议事决策、选人用人、遵规守纪、勤政廉政、党内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解决矛盾的果敢力促进党内法规的执行。
  四、健全党内法规运行机制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障
  党内法规制定出来后,要让其动起来、活起来,并发挥最大效力,离不开健全的运行机制。完善的运行机制是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的重要保障。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探索建立了一套包括党内专门机构、政府监察部门和司法、政协、群众、社会及新媒体监督的体系。但是,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表明,党内监督体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所以,加强党内监督检查非常必要。首先,整合各方面的监督资源。有必要盘活监督资源,进行监督体制改革。具体而言,就是要将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监督、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舆论监督与媒体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以发挥监督的最大效力。其次,注重发挥新媒体的监督作用。如今,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其广泛性、互动性、实效性等特点成为监督的重要载体,有效弥补了传统监督的不足。从“表哥”“房叔”到一些官员的落马,新媒体的监督力量不断彰显。但是,舆论场也是一个是非场,利弊相兼。我们在发挥新媒体监督作用的同时,也一定要警惕其以监督之名“攻击”党的领导的行为,由此,应把新媒体的监督纳入国家法制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法治化轨道上来。再次,加强监督检查。党内法规制定出来后,更重要的是经常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应当通过日常监管使每项党内法规都能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予以追究,切实形成倒逼机制,推动解决党内法规执行不力的问题。
  2.完善惩处追责机制。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意志的体现,是铁的纪律,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首先,要严明党纪。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按照党内法规制度办事,只要是党内法规要求做到的,都要坚决落实,只要是党内法规明令禁止的,都要严格执行,不打擦边球,不搞变通,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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