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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几点思考/梁瑞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梁瑞英 日期:2016-01-18 17:58:12
部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构成标准了解不清楚。他们认为平时的人情往来是正常的,对于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缺乏警惕,最后落得积重难返,酿成悲剧。诸如此类,都是因为对于党内法规的违纪红线、具体规定等缺乏了解、重视不够。因此,首先,要对全党进行系统的党规党纪的普及教育。比如,各级组织、纪委和宣传部门可以编写可读性强和操作方便的普法读物,供党员干部学习。其次,要把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整个国家法制建设体系中,在普法中唤醒党员权利意识,使他们自觉守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在全党形成依法治党的氛围。再次,可以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中,真正使党员干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因素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榜样的力量感召全党同志,带头学习和执行党内法规,成为党内法规制度的真正拥护者和坚决执行者,这是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关键因素。
  1.带头遵守党纪党规。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遵守规矩是根本。党内法规权威要靠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依法治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带头成为党内法规的自觉遵守者。首先,应树立规矩意识。广大党员干部应带头自觉守规、解决问题靠规。坚持把带头学规和模范守规作为树立法规意识的关键。其次,做带头执纪的模范,勇于同违纪行为做斗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党纪严于国法,对违反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止由违纪走向犯罪的深渊,小错酿成大错。再次,要营造守规光荣、违规可耻的浓厚氛围。要把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其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依规办事、自觉守规的干部,对法规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的党员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干部要调整或调离领导岗位。
  2.带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党内法规的生命力贵在执行。所以,党员干部必须做表率,带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切实做到法规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没有特权、执行法规没有例外,使刚性纪律约束发挥实际效力,以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切实使党员干部深刻地认识到,党内法规不仅是学习材料,还是一种较强的硬性约束,它同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成为摆设或一纸空文。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还要拒绝“本领恐慌”。当前,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个突出的“本领恐慌”问题就是不习惯、不适应运用党内法规来处理党内生活中的难题。比如,领导决策时、工作有分歧时,或是采用“和稀泥”的办法,“大事犯糊涂、小事讲原则”;或是绕开集体领导,个人独断专行;或在工作中遇到“刺头儿”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其凌驾于法规之上,不敢碰硬。凡此种种,都是因为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运用党内法规来依法执政的能力。
  3.带头增强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成就各项事业的根本,其强弱决定和制约着执行力度的大小。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必须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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