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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中期

治理视角下网络空间社会冲突的归因与消解/陶 鹏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陶 鹏 日期:2016-01-18 17:13:35
,以点对点的数据推送方式有针对性地提供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个性化需求,全方位、全过程地介入冲突进行调和,实现对危机事件的有序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健全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冲突消解联动机制,从现实社会入手革新原有的制度体系,重建社会平衡,以社会治理创新来消解网络空间社会冲突。
  (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依法治国为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方式、参与途径指明了方向,这就决定了一切社会矛盾冲突的消解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首先要完善网络空间法治体系,在促进现有法律法规向网络空间全覆盖的基础上,围绕虚拟社会的演进趋势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更新,前瞻性地制定、完善与网络空间行为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跟进网络空间的新生事物。网络空间法治化的治理措施对多元治理主体来说既有强制性又有自觉性。面对网络空间社会冲突,从治理方到对立方,都应根据法律法规预设出行为底线,理性选择行为方式。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让社会公众意识到,没有秩序就没有自由,更谈不上权利。突破法律框架制造社会冲突,注定是多输的结局。运用法治方式消解网络空间社会冲突,不是要加强管制社会公众的网络言行,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也只有以法治为基础,公民的治理参与权利才能在网络空间得以有序实现。
  [注:本文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微时代背景下的虚拟社会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14BSH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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