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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中期

治理视角下网络空间社会冲突的归因与消解/陶 鹏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陶 鹏 日期:2016-01-18 17:13:35
众的精神状态和虚拟社会的整体和谐程度,多元化社会思潮汇集于此,对网络空间行为主体的价值取向、行为取向影响颇深。消解网络空间社会冲突,首先在于引导社会公众理性辨识网络空间多元化社会思潮,消除思想认识误区。在网络语境下,民众对待多元化社会思潮的态度不够严谨,甚至把某些负面社会思潮当成网络流行时尚盲目跟风,对社会问题、社会现象做出不合理归因。理性辨识并科学应对网络空间多元化社会思潮的冲击,必须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虚拟社会的引领作用。作为检验社会思潮是否科学、先进的重要标尺,任何一种社会思潮在引用之前,都必须放置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框架内加以比对,结合中国的国情综合衡量。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价值观念同样没有物理存在。为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络思想文化领域的引领作用,需要考虑虚拟社会的特殊空间存在形式和社会环境氛围,与网络文化相结合,使其蕴含在主流网络文化当中。同时遵循虚拟社会信息传播规律,采用多种传播形式增强其辐射力,促使虚拟社会公众理性辨识网络空间多元化社会思潮,选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自身的公共治理实践,正确对待个人价值与个体诉求,防止因负面社会思潮误导而产生社会冲突。
  (二)重构多元治理主体互信机制
  在治理时代,任何一方都无法包办或统揽社会公共事务。消解网络空间社会冲突,需要政府、社会、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互信合作、共同应对。对于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权力分享和权力弱化,政府应实质性地抛弃一元化管理思维,在确保党和政府治理主导地位的前提下,给予网络公民社会和虚拟社会公众足够的信任,尽量消除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体制性障碍。随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各种社会组织已经在现实中获得了远超先前的社会信任,活力得到了有效激发和提升,承担起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公共服务。政府应在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虚拟社会组织的基础上,信任那些具有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的虚拟社会组织,将其纳入虚拟社会治理体系。社会和民众也应看到政府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社会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努力,客观分析社会现象,信任并支持政府的治理举措,自觉抵制网络空间中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民粹主义。面对网络空间社会冲突,无论政府、社会还是民众,都应当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和共治机制,增强公共决策透明度,消除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互信障碍。
  (三)创新社会冲突消解机制
  社会冲突在网络空间不断产生,从一个侧面说明现实社会中的冲突释放渠道不健全,社会冲突消解机制需要创新。创新社会冲突消解机制,就要根据社会矛盾冲突的演进趋势,健全良性互动沟通渠道,找到冲突产生的根源,革新矛盾化解的方式方法。平等、民主、开放是虚拟社会和治理模式共同推崇的理念。消解网络空间社会冲突,要在民主化的氛围中建立平等互动沟通机制。多元治理主体需要提升对社会冲突的容忍度,理性看待冲突本身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为矛盾和冲突的表达与消解提供更便捷、更通畅的互动机制。现代社会治理应基于大数据应用创新社会冲突消解机制,凭借大数据应用提前预判社会冲突产生的可能性,建立预判、预防机制,降低网络空间社会冲突爆发的概率。在应对冲突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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