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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面向善治的政府数据领导力及其构建路径/王 哲 闫明明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 哲 闫明明 日期:2023-01-10 12:11:13

   【摘  要】善治蕴含着治理主体层面的“善者治理”、治理目的层面的“善意治理”、治理方式层面的“善于治理”、治理结果层面的“善态治理”四个核心要求。政府为了实现善治,应从善治涉及的主体、目的、方式、结果四大核心要素出发,以“善者治理”“善意治理”“善于治理”“善态治理”为导向,解读政府数据领导力的内容体系。政府应结合数据治理特点和实际管理情境,构建涵盖合众治理、质量治理、智慧治理和制度治理的领导力实现路径,即形成多位一体的数据共建格局,推进“善者治理”;建立优质高效的数据共融系统,保障“善意治理”;依托新技术搭建数据共治机制,落实“善于治理”;构建制度管控的数据共享生态,实现“善态治理”。

  【关 键 词】政府;善治;数据治理;政府数据领导力
  【作者简介】王哲(1980— ),男,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数字政府;闫明明(1990— ),女,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创新。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城市社区治理的网络参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BSH154)
  【中图分类号】C933;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4)01-0113-05
 
  数据是推动社会变革的核心要素之一,其对优化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要价值。将数据转变为全面认知社会的窗口、科学分析问题的依据和优化公共服务的工具,能够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科学的技术力量,推动社会发展和政府治理创新。当前,面对社会数据增长带来的问题及社会对于政府数据的泛在化需求,各级政府部门、公众、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正致力于促进社会数据的广泛共建、共治、共享,以期实现“善治”。[1]从善治的要求与内涵出发,解读数据领导力体系、探索数据领导力构建路径,将有助于政府善治目标的实现。
  一、政府领导数据治理走向善治的要求与内涵
  善治即“良好的治理”,该理论发端于西方,其本质是指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2007年,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学者陈广胜将其置于中国文化语境,在专著《走向善治——中国地方政府的模式创新》中对善治的内涵进行了本土化解读,指出:在治理主体层面,善治是“善者治理”,无论政府、非政府组织,还是私人企业都应具有参与社会数据治理的合法身份;在治理目的层面,善治是“善意治理”,即数据治理的出发点是依托、利用多领域数据资源让公众享有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以增进人民福祉;在治理方式层面,善治是“善于治理”,数据治理不能采用政府统包统揽的方式,而应是多中心良性互动的协同治理,旨在不断回应公众需求;在治理结果层面,善治是“善态治理”,即数据治理是为了构建一种多元、互动、平衡的社会形态。[2]政府领导数据治理走向善治,即促进数据治理主体、目标、过程、结果四大方面均呈现出“良好的治理”。
  (一)“善者治理”:数据共建
  善者治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治理者的合法性,二是治理者的正义性。作为数据元治理的政府部门通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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