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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上下级关系的公共行政学意蕴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庄 杰
日期:2013-01-07 14:38:38
其维持有利于组织的持久稳定和良性发展。一个没有权力来维系的上下级关系,只能陷入人与人之间的混战状态,也使得组织发展变得没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上下级关系的跃迁更是基于权力。上下级关系相对稳定持久而不易分裂的状态,并非仅仅由权力的规范理性所决定,很大程度上也是权力对于层级流动性的巨大影响所致。这一点在行政组织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因而在各类组织中容易出现“小圈子”和“上级文化”。需要指出,行政权力在人格上具有双重性,即权力的“形式主体”与“实际主体”。在我们国家,所有的行政组织和行政资源并非也不能具有个体的代表性,国家所有权力属于全体人民,这一点需要斩钉截铁地强调并毫不动摇地坚持。就行政权力而言,其“形式主体即由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权力的行政组织机构,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方世荣:《论行政权力的主体及其制约问题》,《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然而,在具体的权力实践中,它必然存在于一定社会组织中,并具体化地被一定的社会群体所执行,体现为一定的上下级关系。下级服从并追随上级,当然根本上应服从于组织目标和社会整体福祉的达成,但是下级也是具体的,对于自身发展的关注、对于自身所处位置的跃迁和自身职业愿景的期待也是其处理与上级关系的合情合理、不可回避也必须考虑的因子。
四、行政伦理:角色与职责
本文论及的上下级关系既指个体人之间的上下级关系,亦指组织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本质上,行政伦理体现的其实是一种关系,即行政人员处理与其生存与发展紧密相关的行政环境的关系。而上下级这样的行政环境显然是行政人员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一方面,行政伦理对于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上下级关系有很强的启示意义。上下级关系既是一种惯例上的规范,也是一种道德上的选择。置身于所有社会组织的内部,几乎所有组织人都面临一个“上下级生态”,这实质上也是一种组织本体文化和职业心理识别。在行政组织中,这种“上下级生态”可以有生动活泼的一面,但本质上是规范而严肃的。无论是在法律和惯例层面,还是在传统道德层面,行政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都密切地关乎伦理。进而言之,从思想上端正上下级关系处理原则,并从行动中准确掌握处理的分寸,实质上是一种岗位要求、角色规范和职业伦理。在具体工作中,上级既要保有作为上级的权威和影响,也要全面明确作为领导的权力和责任,避免出现“官大一级压死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错误思想和行为,科学、正确、客观地认识到上级权力的来源和归属。作为下级,在正常工作情境下,需要自觉维护上级的组织和决策权威,一切以做好工作、完善治理为中心。当然,也需要在特定情境下,勇于并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基本利益。但这一切都不能突破法律、道德和行政伦理的范围,否则不仅会造成上下级关系的恶化,更会给组织工作、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负面影响。这一点,应该成为行政人员在具体实践中处理上下级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
另一方面,没有正确理解和把握好上下级关系的原因几乎“都在于把公共行政领域中的‘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形而上学地割裂开来”(王晓莉、陈勇:《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