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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下期

给付—规制视角下农村贫困妇女脱贫策略的反思与完善/卓惠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卓惠萍 日期:2020-01-20 17:34:55
  【摘  要】从给付—规制视角出发,反思我国农村贫困妇女脱贫策略,可以发现:从给付方面看,扶贫给付水平逐年提高,并未很好地实现结果平等,没能改变农村妇女脆弱性贫困的现状,而且给付性扶贫资金去性别差异化的效果不明显;从规制方面看,保护女性权益的规制滞后,保障妇女就业权利的规制不足,从而造成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机会不公。基于此,完善农村贫困妇女脱贫策略必须持续加大扶贫经费投入,发挥给付手段的去性别差异化脱贫效用;完善社会保护性规制设计,发挥规制手段的去性别差异化脱贫效用;合理确定给付手段与规制手段的政策搭配,发挥“1+1>2”的脱贫效用。
  【关 键 词】给付;规制;农村贫困妇女;脱贫
  【作者简介】卓惠萍(1979— ),女,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与社会性别。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共享发展理念下山东省农村贫困妇女脱贫策略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7CZKJ19);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18年创新工程科研支撑项目“整体性治理视域下女性生育决策的影响因素研究”;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青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研究”(项目编号:QDSKL1701040)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02-0119-03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要完成脱贫任务,还要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就必须高度重视贫困人口中极具脆弱性、易贫性的农村妇女群体。《人类发展报告》早在1995年就曾指出:“贫困具有显著的性别差异,女性通常比男性有更大的致贫风险。”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妇女脱贫策略,提升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能力,是一个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我国扶贫事业采取的是政府主导下的开发式扶贫模式,这虽与福利国家实行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的路径有所不同,但笔者认为日本学者武川正吾在其著作《福利国家的社会学》中关于“给付与规制”的观点仍可为农村贫困妇女脱贫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武川正吾认为,社会性给付(Social Benefits)与社会性规制(Social Regulation)是福利国家为实现其目的常用的两种手段。分析社会性给付可考察其规模和用途。规模属于福利量的层面,表明一个国家社会性支出的多少,但无法说明这些支出用在了什么地方,或对社会结构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用途属于福利质的层面,可通过社会性支出的再分配效果来分析社会阶层间的不平等因社会性给付是缓和了还是扩大了。社会性规制特指以公共权力为媒介的政府规制,以稳定和提高市民生活为直接目的。与社会性给付相比,社会性规制可用相同成本获得较大效果。在福利国家中,通常是两种手段的政策搭配使用。[1]18-21
  给付与规制也是我国农村贫困妇女脱贫的两种基本手段,因此,仅仅围绕社会福利资源分配来探讨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路径是片面的,还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利用规制来保障机会公平的政策目标。本研究试图在农村贫困妇女脱贫策略中,寻找一个兼顾结果公平与机会公平的分析及建构视角,为增强贫困妇女应对风险能力、完善她们的脱贫策略、有效阻止其返贫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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