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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下期

村干部合谋腐败的机理与治理路径分析/李芳凡 叶杜诚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芳凡 叶杜诚 日期:2020-01-20 17:30:37
  【摘  要】村干部合谋腐败主要表现为合谋截留、合谋贪污、合谋骗套、合谋造假。村干部合谋腐败的原因是个体腐败无法适应当前农村现实,以及合谋腐败较之个体腐败具有获取高额不正当利益、腐败成本较低和腐败行为较隐蔽等优势。从村干部合谋腐败的形成机理分析,权力观念的异化和群体间“官场规则”的影响使村干部形成合谋团体,村干部之间的声誉机制及腐败行为的重复发生使村干部合谋团体得以维持,制度漏洞、村级腐败查处力度有限、农村现实情况使村干部合谋行为不断社会化。治理村干部合谋腐败,应加强村集体财务审计与管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增加村级政务信息透明度,提升“拍蝇”频率、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关 键 词】村干部;合谋腐败;权力观念;声誉机制;制度漏洞
  【作者简介】李芳凡(1956— ),男,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廉政教育、社会保障;叶杜诚(1994— ),男,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效能与廉政治理。
  【基金项目】江西省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基于腐败治理的当代中国政府公信力提升研究”(项目编号:12004526)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02-0105-05

 

  农村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结构,其健康稳定发展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村干部作为村集体的管理者,其行为廉洁与否不仅对村集体的发展有影响,更与国家的稳定、政权的合法性有重要关系。当前村干部合谋腐败案件频发,已经给国家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村干部合谋腐败的研究成为反腐败治理新的聚焦点。

  合谋腐败是指“一种由多人乃至团体违法违纪中饱私囊的腐败新形式”[1]。村干部合谋腐败较之个体腐败,具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其作为一种新型腐败形式,也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本研究立足当前农村情境,探讨村干部合谋腐败的内在机理与治理路径,着重分析村干部腐败呈现合谋形式的原因以及村干部合谋腐败团体形成、维持、维护以及社会化的机理,并从农村现实情境出发给出治理对策。
  一、村干部合谋腐败的表现形式
  (一)合谋截留
  当下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截留上级政府下发的财政补贴,并将这些截留资金转入村干部小团体的“小金库”中的现象已十分普遍。村干部截留资金的现象多发生在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等领域。
  (二)合谋贪污
  村干部集体谋划、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比如,浙江温州某村10名村干部共同谋划瓜分316套安置房,总价高达18亿元。其中,村支书一人分得55套,村会计分得39套,另有100多套安置房被村干部以成本价转卖给房地产商,并从中捞取好处费。
  (三)合谋骗套
  集体合谋骗套包括集体骗取和套取财政资金两种形式。集体骗取财政资金是指多个行为主体合作,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产生以非法手段取得财政资金的主观思想,并通过虚报冒领等欺骗方式获取国家财政资金的客观行为。集体套取财政资金是指多个行为主体通过虚报项目、投资规模、已完工工程量或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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