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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下期

村干部合谋腐败的机理与治理路径分析/李芳凡 叶杜诚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芳凡 叶杜诚 日期:2020-01-20 17:30:37
坍塌而继续存在。
  (四)村干部合谋行为的社会化
  村干部合谋腐败的社会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村干部合谋腐败行为的普遍化,即在不同地区都普遍存在村干部合谋腐败活动;二是不同地区的村干部以及村干部与不同领域、部门、行业之间的合谋腐败有扩大化趋势。村干部合谋腐败的社会化,其原因不仅在腐败分子个人,与当前制度、反腐败力度以及农村现实情况等方面也有关系。
  1.制度漏洞
  村干部合谋腐败行为蔓延的制度原因之一是村级财务审计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村干部合谋腐败的关键在于村财务人员的配合,每一笔村集体资金的收支都必须由财务人员计入村财务收支表。村干部要想获取腐败收入、篡夺村集体财产,必须与财务人员进行合作,开具虚假财务报表。村财务的审计与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进行,实行“村账乡管”,做到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但乡镇政府对村财务的审计与监管存在严重缺失,目前很多村财务的审查是在走形式,三年一审查的情况很普遍,审查程序不规范,审查人员不够专业。村干部之所以如此大胆地支取村集体资金,主要原因还在于村财务审计与管理的缺失。
  村干部合谋腐败行为蔓延的制度原因之二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乏力。村干部合谋腐败的发生,在于村干部拥有对村集体资源和事务处理的垄断性权力,致使村民会议无法对村干部的用权行为进行监督与制约。现实中,村干部可以直接决定是否召开村民会议,即使召开,确定村民代表的权力也由村干部把控,村民会议根本无法发挥其真正效用。村民会议的权力被束之高阁,村干部的权力就失去了制约;权力失去制约,则为权力的滥用打开了方便之门。
  2.村级腐败查处力度有限
  当前我国反腐工作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反腐成效显著。但目前的反腐工作仍然以高级领导干部与重点领域为主,对基层尤其是经济发展较弱的农村干部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限。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反腐败是一个由主到次的过程。为快速遏制和扭转腐败形势,需要以高级领导干部与重点领域腐败为查处重点。二是我国幅员辽阔,行政村数量众多,村干部更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有限的纪检监察人员难以做到全面查处,只能分主次、抓重点,将村干部腐败查处工作置后。三是村级腐败有其特殊性,使纪检监察人员的查处工作难度加大。村级事务繁杂,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很多材料记录不详、账目不清,村中各种利益盘根错节,加上村干部合谋腐败,相互间包庇掩护,使查处难度增加。
  3.农村现实情况使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开始向发展迅速、机会众多的城市流动,有力地推进了城镇化进程,但客观上也拉大了城乡差距,导致农村出现“空巢化”“空心化”现象。目前常年生活在农村的多为老年人、儿童以及文化程度较低的妇女,这些人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一是文化程度低,二是对村集体事务的参与度不高。这些特性导致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水平较低,缺少对村干部的监督,便于村干部实施合谋腐败。
  四、村干部合谋腐败的治理路径
  (一)加强村集体财务审计与管理
  财务审计与管理的内容主要是监督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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