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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中期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点分析/肖俊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肖俊奇 日期:2015-05-02 16:35:5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并指出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必然牵涉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阐述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明确了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规划了推进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结号”“动员令”。本文结合这两个文件,简要阐述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习近平指出:“要正确推进改革,坚持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准确推进改革,认真执行中央要求,不要事情还没弄明白就盲目推进。要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宕,该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要协调推进改革,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把握全局,力争最大综合效益。”对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来说,同样要求统筹好宏观、中观、微观,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一、不同战略层面的重点改革内容
  从战略层面看,推进改革要坚持宏观布局、中观深化和微观落实有机结合。宏观布局,即从“面”入手,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和关键地位,在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观深化,即从“变”入手,对党的建设各项制度体系进行革故鼎新,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坚决革除,不适应的努力改进。重点要着力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着力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着力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着力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使党的建设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微观落实,即从“点”入手,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高处于一线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确保全局的宏观规划和中观的深化部署落实落地。
  二、不同工作层级的重点改革内容
  原则上讲,每个层级的改革都需要注意把握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统一,但在具体实践中,中央、省市和县乡等不同层级,其改革的内容应各有侧重。中央层级要侧重大局性和方向性的改革内容。如进一步健全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尤其是建立健全党内“立法法”,落实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省市层面要重点做好承接提炼和贯通性的改革工作,既要对中央的宏观布局予以细化分解,确保方向不偏,又要对基层的探索创新加强指导引导,对不合时宜的予以纠正,成熟可行的适时提炼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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