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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下期

风险矩阵视域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风险的实证研究/刘志辉 姜 显 常 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志辉 姜 显 常 伟 日期:2021-11-18 08:59:01
。政府在选择社会组织时,要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水平、匹配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坚决禁止贪污腐败行为,倡导并支持良性有序竞争,打击恶性竞争,对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适度进行政策上的倾斜,对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则要取缔其竞标资格,还要在整个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其严厉惩处。再次,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机制。政府要完整充分地发布购买公共服务信息,把竞标者的资质要求、竞标程序、资金预算等情况全部公开。与此同时,还要确保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无阻,采用多样化的传播媒介进行线上线下的信息发布,为社会组织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明确政府和社会组织各自的责任
  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将生产公共服务的职能转移给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随之而来的是政府责任的转变——政府由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规划和实施责任转向购买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政府更有责任和义务去规范购买行为,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第一,在计划环节进行规范。政府在计划购买公共服务时,要广泛地向公众收集公共服务的需求信息,做好调研,征求公众的意见,精准识别公众需求,以此作为制订购买服务计划的参照依据,对所需要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质量、数量等做出明确界定。第二,在甄选环节进行规范。政府在众多的社会组织当中进行选择时,一旦发现政府官员利用权力寻租或者社会组织为了谋取私利进行贿赂而影响最终的竞标结果时,应对政府官员实施警告或降职等处罚,对社会组织实施取消其竞标资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等处罚。第三,在实施环节进行规范。政府与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当中应当明确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的品质和数量、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在推进项目落实的进程中,政府要对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监管,完善政府职责体系,确保监管部门之间各司其职,避免部门之间出现职权交叉、监管范围模糊所引致的侵权、越权以及不作为现象;同时,监管部门又要协同治理,形成监管合力。第四,在评估环节进行规范。在购买行为结束或者合同到期后,政府应对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遴选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的重要参考依据。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主体的多元化,一方面,购买主体要实施对承接主体的绩效评价;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要将接受服务的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服务的品质、价格、公众满意度纳入评估的范畴,并公开绩效评估结果。
  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专业化水平和对公众需求的回应力是影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风险防范的重要因素。社会组织应通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机构,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是其参与公共服务生产和供给的前提与基础。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既要建立在专业人才引进与培训的基础之上,也要建立在为公共利益奉献的信念与使命的基础之上,这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基与灵魂。社会组织应在组织内部构建一种道德驱动的自律机制,不断强化服务政府、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信念与使命,并将这种信念内化为组织内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不断提升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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