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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下期

中国社会的治理实践及其优化/刘 丹 张 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 丹 张 昱 日期:2021-10-19 10:19:32
达国家,这种政治参与可以通过选举、民意测验、公投、舆论等制度化的参与渠道进行规范。而在后发达国家,前现代社会的政治和文化传统影响较大,且政治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使得普通民众参与和政治制度化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政治参与程度越高,政治制度化水平越低,则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越大,这被称作“参与爆炸”。在中国的社会治理结构中,政治制度比较健全,党和政府有意识地构建各种制度,以释放经济发展背景下政治参与程度上升形成的压力,并以此进行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为执政活动提供民意基础。
  在目前社会治理体系面临的挑战中,社会转型、规则失灵和社会失范,以及公共权力主导、行政配置与资源配置低效等[5],反映了在政治参与制度化的顶层设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有所作为。如何健全民意表达机制,挖掘现有制度框架内各个部门在政治参与制度化方面的潜力,将是社会治理中比较突出的任务。
  (三)社会组织自组织程度不高
  社会进行自组织的结果就是社会组织化程度上升,而社会组织化程度是判断一个社会发育和完善程度的重要因素。就社会发展而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社会系统本身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自组织过程,即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过程。自组织程度越高,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就越强,社会系统就越成熟,发展到临界状态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述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自组织程度最高的状态下,社会甚至取代国家,使国家的公共管理及治理功能走向消亡。
  相比之下,当前中国社会组织的自组织程度较低,缺乏大众自发的参与和成员之间相对均等的持续投入,需要依赖“他者”,如政府、企业、专家等外在力量才能实现运转。在中国社会治理体系面临的挑战中,功能定位、主体发育失衡和治理主体结构能力不匹配恰恰反映了社会组织化程度偏低的情况。
  四、国家与社会的耦合:中国社会治理实践的模式优化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观视野来看,我国“大政府、小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在现实条件下仍然带有国家主义传统的余温,应当通过对国家与社会的耦合来优化这种社会治理模式。
  (一)政府自身改革促进政治参与制度化
  政府权力结构的完善就是政府自身改革的过程。它包含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两个层面的改革。
  一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中国的社会治理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仍然以国家主导的模式为主。不过,现有模式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也会不断自我优化,由国家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也会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而得以完善。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而不是专断的集中,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从这方面入手,促使民主集中制发挥最大潜力。尽管民主集中制内容和代议制民主都是一种代议过程,但中国的民主集中制与西方的代议制民主差别很大。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专制历史,政府官员从任命到监督和罢免,一直取决于上级。新中国成立后,我们虽然实行了民主集中制,但是存在一些专断集中制的现象。
  二是通过行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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