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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组织视角下集体腐败的生成模式与应对措施/王倩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倩倩 日期:2021-04-25 10:41:00
化是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组织文化。非正式组织同样也有其文化,但这种文化通常是与正式组织文化背道而驰的,是消极的、松散的文化,主要表现就是“法不责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潜规则文化。在这种文化的控制下,非正式组织成员的行为必定会逐步走向腐败。因此,我们要通过正确认识和合理规避诸如对权力差距的较高认同、较强的集体主义倾向以及对不确定性的相当容忍等文化要素对集体腐败的影响,进而加强行政组织文化建设,引导非正式组织成员从谋求共同的不正当利益向谋求正当合理的利益转化,消除非正式组织中不良行政文化产生的土壤,建立起强大的主流文化,以抵御非正式组织的“潜文化”对其他组织成员的腐蚀。这样才能打破非正式组织成员“抱团取暖”的心理防线,更好地避免集体腐败的滋生。
  (二)合理设计行政组织结构
  目前,行政组织大多是层级节制的“金字塔形”的组织结构,即传统的科层制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凸显出来的严格的等级制和非人格化,会导致掌握他人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官员对手中拥有较少资源和权力的组织成员诉求的漠视,极有可能导致组织成员行为的唯上、唯官、唯权而不唯民的意识,从而形成“权力高威”下的集体腐败。“金字塔形”的组织结构还容易使组织成员的个性需求被严密的层级规制压抑而得不到满足,因此导致组织成员产生不公平感,并采取侵害组织利益的行为。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变革行政组织的结构,由“金字塔形”结构转变为“扁平化”组织结构。一个有合理宽度、合理长度的“扁平化”组织结构,将使处于其中的个体感受到一种凝聚、亲近的力量,当个体在这个组织中有自己的位置,便会更加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活动融入整个组织,从而使非正式组织存在的消极因素弱化,使非正式组织“权力高威”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还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也就是说,当某一个单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时,会按照行政职位的层级进行责任的划分和追究。这种责任追究方式最大的诟病就是,当职权分工不明确时,极其容易成为当事人推脱责任的借口。同时,也是非正式组织中的普通公职人员产生侥幸心理的主要依据。这是因为,在领导承担决策责任成为潜规则的前提下,普通公职人员只需要按部就班参加集体事项的讨论,按照领导示意进行投票和表态就可以享受集体红利。要打破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盲目顺从状态,就要探索建立集体责任制。也就是说,行政决策由集体共同承担责任风险,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并行追究,以此来增强政策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黏合度,从而激发普通公职人员的职业责任感,最终实现权力的自我约束,净化可能滋生集体腐败的土壤。
  (四)改进日常管理方式
  尽管非正式组织的形成和消极作用的发挥具有隐秘性和潜藏性,但是,如果对日常管理足够重视,改进日常工作的方式方法,完全可以及时发现并封堵管理上的漏洞,进而防止集体腐败的发生。具体而言,一是实行参与式民主管理,让组织成员感到自己就是组织的“主人”,进而更加关注、关心组织的管理事务,对非正式组织的行为进行积极主动的监督和防范。二是推进工作交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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