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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下期

基于文化治理理论的“三维”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框架构建研究/翟小会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翟小会 日期:2020-12-14 16:21:25
从总体上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状况,但是无法系统掌握数据背后的信息,不能对建设成效或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把握。
  第二,大部分评估都是为响应中央政策开展的评估,评估的价值导向不明显,如何通过指标构建和评估实践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的社会治理目标,以及如何通过评估提升文化治理能力、构建文化治理体系尚无探索。
  第三,没有建立评估的长效机制,评估缺乏可持续性。大部分省份还没有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绩效评估制度,有关绩效评估的保障机制、管理机制等尚未建立,影响了评估的可持续性。
  第四,从评估主体来看,大多是上级政府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政府和相关文化部门工作的评估,政府对评估过程全方位掌控,第三方评估不被重视,致使评估流程形式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五,评估实践的理论支持、技术支持、法律支持和制度支持明显不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估的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六,绩效评估包括前期评估、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三部分,但从实践情况看,多数地方的绩效评估是后期评估,没有考虑评估对象在评估前的实际状态和评估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缺乏评估过程的动态监测或动态监测流于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估的公平性、合理性,削弱了绩效评估的意义。
  三、基于文化治理视角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框架
  从文化治理的角度看,公共文化既是治理的工具,又是治理的对象。作为治理对象的公共文化需要借助治理机制构筑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治理效能;作为治理工具的公共文化则是实现社会治理、政府治理和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以往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多是在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导下开展的,强调政府在公共文化供给中的主导作用,强调群众公共文化需求的满足、公民参与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治理视域下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既强调对公共文化本身的绩效评估,也强调对公共文化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影响的评估;既强调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的评估,也强调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供给情况的评估;既强调对公共文化产出成果的评估,更强调对群众需求满足程度的评估。评估的运作方式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也可以是自下而上的,还可以是第三方机构的平行运作,甚至是三种运作方式的有机结合。评估的内容不仅包括对制度保障的评估,还包括对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评估。
  基于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提出以时间、空间和理念为维度的“三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估框架。
  (一)时间维度——动态监测绩效评估体系构建
  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不应是运动式的短期评估,而应是常态化的长期评估,因此,应制订评估规划。评估规划应包括前期评估、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评估的侧重点、目标和方法都不同(见图1)。
  
  
  
  
  
  
  
  
  
  
  
  
  
  
  首先,前期评估主要关注对评估对象参评基础的把握。根据评估对象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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