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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下期

基层治理中的政策“短命”现象及其治理路径/丁秋玲 张劲松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丁秋玲 张劲松 日期:2020-11-03 09:15:09
才能得以提升。首先,政策要为基层协商创造环境。目前,基层协商在各地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渠道不通、形式单一以及规定性相对缺乏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群众参与基层政策制定过程,这是导致政策“短命”的根源之一。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问题上,要积极营造民主协商、平等对话的良好氛围,引导基层群众深度参与民主协商过程,这样才能促成基层政策制定的最优化。其次,政策要为基层协商提供可操作的“规矩”。譬如,虽然现有法律在实质性和程序性参与方面都有涉及,但由于操作性环节的规定不足,使得很多协商流于形式,处于无序状态。比如,一些听证会常常被批判为“通气会”“传达会”,虽然有群众参加,但群众数量不足且没有真正的发言权,仅仅是决策者“一言堂”式的会议。这种参与现状无疑没有实现协商民主。因此,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协商民主的内容、程序、方式、效力的法治化成为当务之急。再次,政策要为协商结果公正保驾护航。就议程建立与方案设计及选择而言,从信息的输入、转换到政策的输出全过程,都在系统内部施行,群众很难进入政策过程,无法充分表达自身利益与诉求。协商缺席必然会遭到来自群众的抵抗,进而最终导致政策“短命”。基层需要的政策是能够为基层协商提供支撑,保障政策过程的开放性,真正使广大群众能够参与到政策过程中来。
  (三)政策调整须符合程序规定
  基层政策调整需要遵循一系列的逻辑程序,这样才能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政策调整实施走样、变形。首先,问题发现与研判。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处于动态变化进程中,政策目标群体的变化或者客观政策环境的变化都有可能引起原有政策问题发生改变,或者问题得到解决,或者出现新的问题。为保证政策调整的有效性,就需要对新问题进行深入的认知、分析和研判。其次,拟订新方案。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对政策问题、政策目标、政策功能、政策环境的认识深化和提高以后,就需要对原来的政策方案加以修正或更换,使之能够解决新问题。再次,方案调整与实施。政策实施是基层运用新政策解决基层问题的最直接环节,决定着新政策目标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和范围,也是检验新政策方案本身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准。
  (四)政策工具的选择须适应基层环境
  在基层政策执行中,选择哪种政策工具以及与政策周遭环境之间的匹配程度,对政策的有效执行和目标完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一方面,“大小环境”都不冲突的政策工具选择。现实的基层公共政策领域,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政策工具偏离整体环境,如多采取政府命令等强制性工具来适应宏观环境,微观层次环境方面的志愿者组织、社区、公民参与等工具选择则比较稀少。为增强政策实效,政府部门应摒弃传统政策制定与执行中的政府中心主义观念,将政府部门与目标群体由“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转向“平等交换”关系,选择合适的营销工具与策略,促进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政策工具的选择需要照顾环境变迁。公共政策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与所处环境相互适应并达致平衡的过程。由于基层治理环境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单一的强制性政策工具推行是不可取的。基层必须考察政策工具选择的环境因素,理性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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