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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下期

复杂适应系统视角下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陈 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 岩    日期:2020-05-21 20:55:11
思想不谋而合。公共价值创造的关键是激活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系统中潜在的参与主体,提高创新主体的学习能力,推动系统持续运转。
  一是培育社区公共价值,提升基层协商民主能力。创新社区党建联席会议、民主恳谈会、民情议事会、百姓议事厅等基层协商民主载体的规则机制,注重系统输出中基层协商民主绩效的价值评估,形成公共意识、公共理性、公共德性、公共责任有机统一的公共价值支撑体系。持续培育不同类型的本土化社区自治组织,吸引专业化社会组织,在多元主体经验嵌入的基础上,创新社区治理公共议题协商的内部模型,提高创新主体的前瞻性判断能力。
  二是整合社区公共价值,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社会资本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侧重培育公益类、互益类及综合类社会组织,在“组织—成员—居民”间建立更广泛、更具包容性的社会联系,促进社会资源存量增长及均衡分布。发挥社区治理项目的聚集效应,吸纳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等,整合形成社区治理创新系统资源流,调整资源结构,优化治理关系,促进社区空间价值、社区服务价值和社区治理关系价值等公共价值子系统的优化组合。
  三是创新社区公共价值,提升知识协同转化能力。构建社区治理创新系统的学习共同体,建立互动学习模式,以创新主体间的信任为基础,进行隐性知识及显性知识分享,形成知识认同体系。引导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在系统内创设学习子系统,通过知识的吸收融通,反思知识、行为匹配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结合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历史与地方性知识累积,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经验。
  (三)发展“互联网+”,优化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运行机制
  面对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环境的复杂性,“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将社区治理创新主体间原本单向、线性的协同关系转变为网状、并发、实时的协作关系,在新的领域生成新的生态系统,并使新系统呈现出开放性、多样性、即时性的系统特征。“互联网+社区治理创新”将信息网络技术逐渐渗透到社区治理创新的各个环节,注重以“互联网+”驱动创设新的内部模型,激活新的适应性主体,不断优化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
  一是搭建“互联网+微治理”社区自治平台。发挥“互联网+”对公共领域的建构作用,塑造社区自治新空间。突出对社区居民“赋权增能”,推动治理向社区、院落、楼栋和单元覆盖,向个人延伸。依托“互联网+微治理”平台,整合互联网与社区自治服务功能,优化网络服务平台及移动终端设计,拓宽线上协商共治渠道,促使社区治理创新系统涌现更高层级的治理能力。
  二是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模式运行。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在社区治理创新系统中的功能嵌入。开展社会组织领域大数据挖掘分析,加快信息共享,增强跨区域、跨类别的社会组织间有效合作。依托互联网平台推送技术,形成社会工作者与居民的供需服务对接机制及服务评价机制,提升社会工作精准化水平。统一社区志愿者线上数据和线下服务管理,实现区域志愿服务信息与档案的动态共享。
  三是健全“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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