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20年3月下期

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工作体系构建/孙宜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孙宜芳 日期:2020-04-27 15:11:25
民群众的监督、举报,有内部纪检工作人员对涉案人的考核,还有上级单位或地方纪委的信息透露,以及通过对软腐败问题当事人的日常观察获得的信息等。
  2.在事前研判的方式上,形式较为丰富。有些单位或组织创造性地采用多种不同的研判形式,大体来说,主要有:借助党组织会议或者党建工作会议,把腐败问题(包括软腐败)事前研判作为重要议程;借助党支部主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或者“三会一课”等,对腐败问题做事前研判;定期召开纪委工作会议,对一段时期以来的软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等。如果涉及需要上级纪委机关处理的,还会采取与上级纪委联合的方式开展事前研判。
  3.在事前研判的程序上,较为科学有序。一方面,有的比较重视源头研判,着力让各种形式的软腐败问题消失在萌芽状态中;有的比较重视过程研判,自觉对标党纪国法,结合软腐败问题严重程度开展事前研判工作;还有的把源头与过程结合起来,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事前研判。另一方面,从具体事前研判流程来看,在一些单位或组织内部,一般是按照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分析问题的程序渐次展开的。情节较为严重、需上级纪委做出处理的,一般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开展事前研判。
  4.在事前研判结果的干预上,执行较为到位。一般而言,大部分单位或组织都会在开展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工作之后,及时传递或汇报问题线索,同时根据研判结果并结合制度规定予以具体落实,对于情节较轻的,通过组织诫勉谈话、个人提醒等方式予以思想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则根据内部规章予以处理;情节极其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二)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工作存在的不足
  1.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制度化程度不够。总体来看,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或组织没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导致开展事前研判工作不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别是在面对一些较为具体的软腐败问题或者不同阶段、不同程度的问题时,凭经验办事的现象较多。
  2.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后的干预效果不理想。从实际来看,有些单位或组织在开展事前研判工作之后,虽然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提醒、教育,却没有做到经常性、常态化,缺乏长期坚持的精神和毅力,最后软腐败问题反弹,没有真正彰显出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的实际价值。
  3.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水平总体不高。对软腐败问题缺乏深入探讨,有些还只是停留在对表面问题的分析,特别是在面临因环境、文化或一些难以纠正的不良风气导致的软腐败问题时,避重就轻、避而不谈的现象较为明显,导致无法真正抓住软腐败问题的实质,难以提升事前研判水平。  
  三、新时代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工作体系的构建  
  (一)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工作的主要构成要素及其处理原则
  1.谁研判:做好软腐败问题事前研判工作的重点。一般而言,主要是由单位内部的纪检机构或者上级单位、本地区的纪检机关等负责。不设纪检组织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可以由单位领导集体负责,或者组成研判工作小组专职负责等。研判主体在开展事前研判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原则:一是要以发现问题线索为主要任务,切实及时发现软腐败的苗头性问题。二是研判主体要多元化,防止“一言堂&rdqu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