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20年1月下期

城乡社区治理中协商民主的现实样态与机制建构/管志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管志利 日期:2020-01-20 17:27:47
,协商合作是中轴,创新治理是使命,促进发展是动力。[1]传统威权式治理把政府当作治理体系的中心,假设其获得的信息是充分的、拥有的能力是完备的、在价值上是中立的、行动的结果是可预期的,并能切实承担系统全面的治理责任。威权式社区治理通过“科层执行力+协商”的方式展开互动,仅强调形式上的公民“在场”,容易因公民表达与政府决策的脱节而导致治理失败。相对于威权式治理逻辑假设的不确定性,作为民主模式的协商民主能够吸纳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表达,在信息沟通、知识汇聚和主体力量上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同时关照国家与社会、政府治理与公民参与,成为政府与公民合作的一种常态化机制,为推动问题的最终解决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为实现社区善治提供更大的可能性。
  (二)在治理绩效上,协商民主让城乡社区治理的运转更为积极高效
  协商民主通过决策协商、听证协商、咨询协商和协调协商等方式,既能实现社区治理主体的协调和整合,有效化解社区矛盾冲突和解决社区治理难题,又能将组织合作转化为协同治理以避免“政府兜底”,提升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和公信度。协商民主对于决议的质量和合法性均利大于弊,“有效协商”能形成更好的解决方案,能为弱势群体带来分配正义,能就任何决议达成更广泛的共识,能产生更加合法的决议。[2]协商民主在促进社区多组织协同、扭转社区弱参与局面、解决社区冲突、促进社区自治习惯生成等方面具有正向有效性。[3]威权式社区治理模式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存在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由于大多致力于持续加强官方亲民形象和提高工作效率,而非追求由居民选择和决定社区愿景,已遭遇“天花板”并容易诱发更多问题,甚至加剧社区公共问题的解决难度;传统“座谈会式”的社区决策方式,不适用于社区重大事项决策,需要复合式协商民主决策程序保证民意整合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三)在治理机制上,协商民主通过吸纳协商因子更有效地拓展社区治理渠道
  一方面,社区协商民主是一种民主生活化的微观治理机制,其创新扩散主要有行政机构植入、社区组织互嵌和居民内生推动三种路径,其内容包括利益整合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平等对话机制、决策参与机制、合作执行机制等子机制,能更有效地拓展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最广泛地包容吸纳各种利益诉求,体现我国民主政治的属性和优势,因而也能以更好的协商共识有效应对社区矛盾与冲突,有助于丰富和完善社会激活的路径,也使得国家吸纳社会的能力更加全面和强大。
  另一方面,在传统威权式社区治理下,社区民众期盼政府的无私庇护和关怀抚恤,政府强调以亲子情怀替民做主,以行政权力包揽社会事务,以集体主义和传统伦理为价值取向来实现社区稳定。它以“行政吸纳社会或服务”的嵌入式治理机制的形式,避免出现对抗性社会结构,通过支持民间组织发展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以隐秘柔性的合法化方式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分类控制,基层政府的行为策略逐渐由之前的培育市场转向对市场和市民社会的协调控制。这种嵌入式治理机制的运行所激活的协商因子,也为社区协商治理提供了条件。
  (四)在秩序建构上,协商民主通过重塑制度权威更有效地维持社区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