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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下期

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 “水至清则无鱼”谬论的理性审视与解析/郑 坤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郑 坤 日期:2020-01-20 16:44:07
到全面从严从紧。古往今来,有识之士无不强调“治吏不治民”的理念,主张“严者,治吏之经也;宽者,养民之纬也。并行不悖,而非以时为进退者也”[2]。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可见,从严治党务必从严治吏,通过强化管理和监督,彻底杜绝“浑水摸鱼”的情况,确保领导干部守住“干净”底线,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敢于担当。首先,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把牢第一关口,将是否具备“四个意识”,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严格遵循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视为考核选拔的首要标准,既看平常的一贯表现,更看关键时刻的态度立场,对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即使能力再强也坚决不用。其次,必须严把干部道德品质。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做到德才并重,不仅在从严管理中坚决落实“五个要”,在实践历练中更要求领导干部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再次,必须坚持公正用人。选用干部归根结底是为了事业发展,唯有实现人岗相宜、人事契合,方能高效行动、积极作为。这就要求统筹考虑事业发展与干部成长两个关键性因素,不仅确保干部品德能力过硬,更清楚其适合何种岗位;不仅任人唯贤,更理性判断其未来成长潜力,以达到人事相长、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必须秉持“严是爱,松是害”的正确理念,主动健全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方式,不仅时时审视党员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更善于在谈话中掌握其思想动向、认知观点,着力提高识人“分辨率”和“透视度”。
  (二)明辨公私,坚守原则
  借由“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而质疑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价值性,甚至认为在严格、严厉之下反而导致干部工作动力激情不足,一个直接原因就是模糊了“公利”与“私利”的界限,无法认识到无关公权、公利时,待人处事理应宽容大度,以减少摩擦而增进和谐;但只要涉及公权、公利,则务必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守底线原则、消除模糊地带,以确保行为的公平公正而赢得人民的认可和信赖。全面从严治党所希望实现的正是干部行事过程中的公私分明、忠诚干净担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首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群众立场分析问题、倾听诉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进而清晰认识到个人所担负的使命责任,明确手中所掌握权力的使用目的和服务对象,在完全摒弃个人私欲、私利的基础上,真正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如此才能确保行动过程中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其次,在“民之所望,施政所向”的认知下,对手中所掌握的公权始终心怀敬畏,既认识到权责对应机制下权与责的天然对应性,也意识到特殊岗位之上自我履责担责、有所贡献的必然性,进而在行动中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敬,不恣意妄为、有违底线,也不浑浑噩噩、无所作为;再次,在明辨公私的基础上,主动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慎始、慎独、慎微,加强自律,保持清醒定力,既要保证人前人后一个样,更要能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尤其是要厘清政商关系,以“清”保“亲”。
  (三)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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