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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下期

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实践探索——基于河南省先进村镇的实证分析/王丽敏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丽敏 日期:2019-07-08 17:35:39
事,件件都被居民评价为满意。二是成立特色服务团队。洛阳市西工区014社区建立了心理咨询师援助服务队、法律咨询服务队、日间照料中心、红色网络教育家园、西工区消防体验中心等独具特色的服务项目。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实现自我服务。
  4.开放空间工作模式。一是创办“月月谈”。河阳社区创办的“月月谈”用来刊登党建工作、社区建设、科普、养生、诗歌、书画作品及各种便民信息等。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区文明创建及发展建设情况等,让大家随时了解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深受党员和居民的喜爱。二是丰富“三会一课”形式。把党日活动搬到花园、小树林、社区中心花园的长廊里、老年公寓等,丰富“三会一课”形式。通过搞游戏、讲国际形势、聊家常等,使整个党课活起来,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和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河阳社区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形式,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村民自我成长的过程。
  5.季度评诺制度。河南新乡封丘县创建的“五项制度”中的季度评诺制度,就是自我监督的体现。这项制度主要是对村“两委”主要干部进行监督,监督其切实把各项履职承诺落到实处。镇党委把每季度末的28日定为评议日。由镇领导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参加评议,先由“两委”主要干部讲述三个月来工作情况及今后打算,再由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镇党委在综合对13个村干部评议基础上,公开评议结果,对优秀干部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与帮助。通过创新监督形式,调动乡民参与监督乡村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乡镇和谐,推动乡村自治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自我监督。
  (二)乡村法治
  乡村法治即通过制度安排和规则程序制定,凭借一套具有普遍性、可预见性等理性化标准的正式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1]乡村法治主要体现在村民选举、居委会的选举上,充分发挥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让老百姓感到真正的当家做主。新乡市基层党组织通过村民自治制度机制建设,即健全一条主体制度和完善三项配套制度为乡村法治提供了蓝本。
  1.健全一条主体制度:党支部领导村民自治的制度机制建设。新乡县张青村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村民代表提案制(“联户代表”制度)。“村民代表提案制”是新时期乡村治理的制度创新,由于操作便利,深受基层干部拥护,这一制度值得大力推广。第一种为解决农村重大问题的“五步工作法”。对于例会上反映的重大问题,采用乡村治理“五步工作法”。第一步提案提出:每月末召开干群例会,由村民代表把群众的困难、矛盾用提案的方式提出来。第二步提案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时,由党支部拿方案,然后同党员和村民代表协商、达成共识。第三步提案决策:党支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大多数(85%以上)同意后,决策生效。第四步提案执行:村委会负责执行,党支部做后盾,包括化解矛盾、发挥党员作用等。第五步提案监督:由村监委负责监督,并把村委会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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