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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差异及其影响因素/韩业斌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韩业斌 日期:2019-04-12 17:13:59
境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东北地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进。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严鹏程在回应“亚布力事件”时坦言,与东部沿海省份相比,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
  我国的营商环境实际上是一个地方性问题,由于各个区域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的营商环境存在重大差异。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域差异的形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于经济发展与法治之间的关系,著名经济学家钱颖一指出,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约束的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约束经济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方政府的权力受到法治的约束越多,当地法治规则越是公正公平,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的地方,营商环境则有待进一步改善。以新增上市公司为例,上市公司多少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上市公司越多说明该地区企业实力越雄厚,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越高。有数据显示,2017年一年我国共上市437家,截至2017年底,A股共有上市公司达3468家。其中,广东省2017年新增上市公司98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东北三省共新增4家上市公司,辽宁省2家,吉林省、黑龙江省各1家。另外,良好的经济条件可以为法治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比如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这为江苏的法治建设提供了足够的物质保障。江苏南通的大调解制度之所以能够运行得较为成功,这和地方政府为保证大调解制度的运作提供了必要的人力与物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苏州昆山在县域法治建设中地方政府不仅进行积极的引导,而且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总之,越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地方,市场力量越强大,当政者越能对民众的权利诉求给予相应的包容,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民主观念落后的地区,官本位思想浓厚,政府及其官员对于民众或者新闻媒体的批评建议不予接受,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暴力机器对批评者进行打击报复。《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媒体之所以能够在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产生重要影响,和当地政府官员的宽容精神和良好法治素养有着一定关系。
  其次,积极有为的地方政府推动。地方政府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是地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这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党政官员的共识。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已经充分认知到,法治水平的提升将会为地区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当地核心竞争力。为了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会自发地进行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制度建设,通过这些制度性建构,公平公正的理念得到贯彻,产权保护和交易安全的法律制度得以落实,同时也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了企业的各项权利,激发了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制度建构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通常包括制度选择、制度设计、制度规定和制度执行等四个方面。[4]改善营商环境的制度建构,就是地方政府意在通过对商事领域的制度选择、设计、规定与执行,改善当地的营商环境,从而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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