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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收”“放”耦合:以政府购买服务破解机构编制不足困境/白志华 郭文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白志华 郭文娟 日期:2019-03-21 15:54:17
同感、方向感的缺失导致政府雇员离职率非常高。[3]合同制的不稳定性与重新择业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政府购买岗位员工的长远职业规划。其三,如何规范购买岗位人员行为,避免“临时工”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现象。
  2.对策思路
  第一,要严格限定购买岗位范围。购买岗位要以精准和统筹为方法论,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精准购买,结合机构财政、人员等实际情况统筹购买岗位,将资金配置在“刀刃”上。
  第二,要完善购买岗位制度。从制度层面看,目前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都是针对组织,不针对个人,这意味着购买岗位事实上缺乏制度依据。但各地要敢于进行制度创新,灵活地制定岗位购买政策,使人才到岗有据可依。
  第三,要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和岗位分类体系。建立对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至关重要。一要能约束到岗人员的行为,违规、违法必究,做到能进能出;二要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强度等要素,对岗位进行分类,依据分类合理配置薪酬,根据绩效情况浮动薪酬或佣金,避免“一刀切”。
  三、“放”的策略:对公共性、公益性等基本公共服务,以购买服务实现供给弥补
  (一)哪些服务可以购买
  确定哪些能买是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执行的逻辑起点,须从两个角度分析。一是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从理论上明确购买界限。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陆续出台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进行指导,各地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也出台了购买清单、目录等规定。在具体运作中,应以中央文件规定为框架,结合地方实际,动态调整购买内容。二是实际操作中遵循一定的原则,明确红线、底线,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自由裁量空间。
  具体来看,在各级文件确定的购买范围下,揆度哪些可以购买,应遵循三个判断标准。一是服务是否能够被清晰描述。服务目标人群定位不清晰、产出模糊的不适宜购买。二是服务质量是否容易度量、是否容易监管及竞争程度如何。服务质量不易度量、过程不易监管、供给方竞争程度低的项目不适宜购买。三是交易成本的高低。购买成本总和高于公共部门生产成本的不适宜购买。政府购买服务应突出公共和公益属性,精准购买,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键问题与对策思路
  1.关键问题
  第一,有“米”无“炊”。想买而买不到是困扰当前政府购买服务的一大难题,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发育不充分,承接力量不足。社会组织发育不足既有历史原因,也有体制原因。社会组织力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直接影响服务落地效果。
  第二,服务定价困难。作为商品,服务缺乏可资参考的市场价格,其实际价值较难确定,价格定得高将影响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所以购买前需要衡量“钱花得值不值”。
  第三,购买风险问题突出。机会主义、低效、供应商垄断、寻租等问题是国外合同外包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国内已有研究表明,我国政府购买服务中的风险主要包括不透明不公平竞争、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合谋与寻租、弱化民主治理、侵蚀政府责任、社会组织生存问题等。
  2.对策思路
  第一,培育社会组织,提高承接能力。其一,保持存量,扩大增量。可依托恩派等支持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