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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中期

从“不迁怒”功夫看儒家修身的睿见与盲区/韩中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韩中谊 日期:2017-12-06 10:11:58
之用”,在“性情上用功”(“不迁怒”属于其中的重要方面),从而提升德性修养,成就至上品德的仁者。
  既然“为己之学”需要“在性情上用功”,那么,应当“约情”还是“无情”?《集解》:“凡人任情,喜怒违理。颜渊任道,怒不过分。迁者,移也。怒当其理,不移易也。”[1]367汤用彤先生引何邵《王弼传》:“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3]59进而认为:“圣人无情乃汉魏间流行学说应有之结论,而为当时名士之通说。”[3]60“推平叔之意,圣人纯乎天道,未尝有情,贤人以情当理,而未尝无情。至若众庶固亦有情,然违理而任情,为喜怒所役使而不能自拔也。”[3]61汤先生联系魏晋玄风,试图从“圣人无情”“贤人(按:颜回)以情当理”“众庶任情”的差序层级中调和《集解》与《王弼传》之说。如若结论成立,则从思想旨趣上说,何晏所追求的“怒”的“不过分”与“不移易”,最终不会停留于“以情当理”,而是要提升到“无情”而“纯乎天道”的方式加以实现,从而坚守“任道”而非“任情”的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何晏将“迁怒”视为“怒”所衍生的情感现象来看待,以去除“怒”(自然包括“迁怒”)的情感为旨归。
  朱子则不主张“圣人无情”论。《集注》引程子云:“天地储精,得五行之秀者为人。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曰仁、义、礼、智、信。形既生矣,外物触其形而动于中矣,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情既炽而益荡,其性凿矣。故学者约其情使合于中,正其心,养其性而已。”[4]84此处强调人有别于万物而先天具有“真而静”的五常之性,此即“未发之中”,如能涵养之则可以“发而中节”,这是朱子对修身成圣之本体论根据的论述。在对待“情”的问题上,《朱子语类》:“喜怒发于当然者,人情之不可无者也,但不可为其所动耳。”[5]766“如今卒然有个可怒底事在眼前,不成说且教我去静!”[5]771“若舜之诛四凶也,可怒在彼,已何与焉。如鉴之照物,妍媸在彼,随物应之而已,何迁之有?”[4]84朱子肯定情感生发的自然性,修养功夫上反对佛道主“静”之说,即并不主张完全清除“怒”的生存处境,因为当有“四凶”而舜不诛杀,就会破坏社会礼法的贯彻、公正秩序的维护和儒学价值的落实。所以儒学关注的焦点并非要“无情”,而是重在调适人的性情,即朱子所谓“约其情使合于中”,也即《反身录》所强调的“在性情上用功”——不仅需要扩充“恻隐”等善端,也需要在节制和转化负面情感方面用功,从而使得情感中正无失。
  二、修德功夫:克制与涵养
  儒家将讨论的主题锁定在“约情”。“约情”固然需要防止“怒”的负面影响。朱子言:“克己亦非一端,如喜怒哀乐,皆当克,但怒是粗而易见者耳。”[5]768“盖怒气易发难制,如水之澎涨,能权停阁这怒,则如水之渐渐归港。”[5]772《正义》曰:“喜怒者,七情之发。凡人任情,多致违理,不中节也。但喜虽违理,无所伤害于人,故夫子专以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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