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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中期

元治理视域下政府公共治理的行为逻辑与策略选择/程 灏 胡志明 于 蕾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程 灏 胡志明 于 蕾 日期:2017-06-13 17:29:55
干什么”“不应当干什么”。换句话说,政府职能首先表现为由法律赋予的职权所产生的责任,即政府应尽的义务,这也是政府职能中比较“实”的部分。另外,政府职能还表现为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产生的影响和发挥的效用。这也从侧面验证了政府职能与政府角色的耦合关系,即政府角色的范围和边界取决于政府职能的属性。
  元治理理论主张各治理主体发挥各自专长,形成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的治理体系。在整个体系中,社会组织更多地扮演监督评价的角色;市场机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旨在发挥“鲇鱼效应”,提升治理效率;政府除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还扮演规划设计者、利益平衡者角色,主要负责远景设计、规则制定、职责分配、纠纷调解等工作。角色重新定位后,政府不再对公共服务的供给进行独家垄断,公共服务更加市场化和社会化,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市场机构和社会组织三方共赢。
  政府之所以作为公共治理的唯一领导者,是因为政府的特殊影响力和其掌控的社会资源。就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的元组织角色而言,其职能应该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的掌舵者角色,恰恰表明了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的主导地位,这种主导性集中体现在为市场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适宜的制度土壤上。一方面,在多元主体治理模式下,政府与企业、社会等治理主体具有同等地位;另一方面,政府应合理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方式已摆脱统治框架,这为其他组织的介入提供了政治基础和法律环境,政府的这种角色是其他治理主体难以替代的。此外,政府在治理体系中的决策中心地位又为主体间既有合作又有冲突的关系提供了问题解决机制,这也是政府在公共治理中充当元组织角色的深层原因。
  运用元治理理论,既要警惕“全能政府”,也要拒绝“无为政府”,因为政府的权力天平不管向哪边倾斜,市场组织和社会都会很敏感,产生的副作用也较大。政府在公共治理下最基本的包括确定公共领域及财政预算、制定公共服务长期规划、厘清各治理主体责任,在社会责任担当、政策供给、冲突处理等方面的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政府还应主动下放那些不该管的职能。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如此描述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的角色目标:一是厘清自身权力边界。公共治理的首要任务便是划清主体边界,对政府叠加角色进行分解,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市场组织提供,监督评价由公众负责,政府的工作重心放到组织管理上。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组织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公共治理下,政府与市场组织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双方的地位具有潜在的不对等性,政府应该处理好与市场组织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市场组织的治理成本。三是分离与联动。权力分离是公共治理的前提,而如何使三者联动发挥最大效用是政府需要考量的问题,分离与联动无疑是治理的最佳愿景,这就表明以政府为核心的多方协同是治理改革是否奏效的关键。[2]
  三、元治理理论下政府公共治理的策略选择
  元治理视角下,政府公共治理改革的依托点在于通过顶层设计划分各方管理权限,同时整合零碎资源,构建协同治理框架。政府要想摆脱公共治理困境首先要确立自身在治理体系中的战术和战略位置[3],巧妙利用元组织职权激活市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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