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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中期

领导干部提高领导方式法治化水平的原则与策略/梁华玮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梁华玮 日期:2017-04-26 11:21:38
法治化的领导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在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议事、科学论事,工作越是重要、事情越是紧急、矛盾越是突出,就越要自觉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坚持有法必行。习近平指出,“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然而,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遵纪守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行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法治,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责任、重监督。然而,有些领导干部面对批评和监督,认为批评和监督就是“摆设”,或认为批评和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或表现出闻过不理、闻过则讳,甚至闻过则辩、则怒等态度。对此,习近平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因此,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既是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领导干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社会主义伟大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有效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良好习惯。
  第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法律的权威性主要表现在程序上。换言之,程序是法律规范的生命,是实现正义的保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和规则的严肃性。然而,现实中有少数领导干部视组织程序于不顾,事前事后无请示、无报告;或“大事小事一言堂”,越权专断,个人决定;或应该由集体研究的,却擅自个人表态,省去组织程序等。因此,如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是当前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紧迫而严峻的课题。一是要树立程序意识。按法定程序办事,避免施政随意性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意识到依照程序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依照程序办事的习惯,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二是要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办事。领导干部要熟知办事规则、章程,要研究行政行为的内在规律,明确程序的主体、客体。既要对行政过程的步骤、顺序、形式和期限做出互相衔接的要求,又要对每个环节做出具体、细致、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使程序合理规范,前后自然衔接。三是要监督程序执行情况。政府是否按程序办事,办事是否公正,不是由政府自己评判,而是由人民群众、社会舆论来评判。因此,领导干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监督形式,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把行政过程置于监督之下,办事程序才会更加合理规范,法定程序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姜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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