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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中期

经济新常态与政府领导企业伦理实践的方式转型/邓小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邓小峰 日期:2016-07-13 09:24:03
府肩负着对市场公平竞争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的责任,它必须对企业形形色色的伦理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当企业因伦理问题引发伦理事件危及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生态环境乃至社会公共安全时,政府应该很快介入其中,使伦理问题迅速上升为法律问题,并进入法律诉讼渠道。当一个小小的伦理问题在政府的监管下迅速成为法律问题时,就会迫使企业积极应对并妥善解决伦理问题,并在日常管理中牢固树立起伦理问题意识和利益相关者导向意识。另外,由于利益相关者都会从各自角度关注企业行为是否合乎伦理,并且由于受社会转型、经济全球化等因素影响,一些原有企业的正常行为和决策已经或将要成为“反常”,这就决定了企业会存在许多潜在的伦理问题。政府必须熟悉新形势下企业界已经出现和即将出现的伦理问题,及时识别它们并对它们进行监管和防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经营防控体系。
  3.作为企业伦理实践的领导者,政府应担负起领导和引导企业伦理实践的职责。企业伦理实践包含企业自愿伦理实践、法律要求实践和核心实践三个方面。自愿伦理实践是企业承诺自愿进行的伦理实践,法律要求实践是政府等外部权力施加的行为边界要求,核心实践则是受到政府鼓励的、记录在案的最佳实践。有效的企业伦理实践要求这三个方面都能够融入企业伦理建设计划。从管理科学角度来看,政府是国家大政方针的领导者和执行者。由于企业伦理实践涉及企业伦理行为的原则、价值观、规范等的制定、执行和监管诸多方面,因此,企业伦理实践就不只是由企业独立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制度安排,而是由企业与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个主体共同承担职责的综合体系,政府在其中起到积极的领导和引导作用。从企业伦理实践动机来看,长期盈利目标是其内部驱动力,外部驱动力则主要来自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以政府为主导制定的法律法规对企业伦理行为给出了法律边界。经济新常态下,企业要消除在旧常态中形成的高能耗、高污染、高危害等伦理问题顽疾,必须有政府的主导、参与和推动,如果政府在这些方面放任企业自由推进,就很难达到目的。
  三、经济新常态下政府在领导企业伦理实践中的作为
  1.对企业提出法律合规的强制要求。经济新常态描述的经济增速变化、结构升级、动力转变等一系列新表现说明,中国政府越来越关注经济发展中的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企业在担负经济责任的同时,还必须担负起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以减少、避免和杜绝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侵害。政府要加强规范企业行为的立法和执法。在规范竞争、保护消费者、促进平等安全、保护自然环境、激励企业建立合规项目等方面修正原有法律条文,设立新的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内容,为企业设定行为标准,提出企业行为法治化的强制性要求,以使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得到保障。同时,法律合规的强制要求也告知企业界,政府的责任在于为公民提供正义、为市场提供秩序、为社会提供稳定,一切破坏正义、秩序和稳定的行为都被视作是不道德的和违法的,这可推动企业树立伦理意识,履行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
  2.鼓励企业实行自愿伦理实践以管理伦理风险。企业伦理实践可以从企业自愿实践、法律要求实践和核心实践三个方面展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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