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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中期

党内协商民主的现实困境与对策思路刍议/梁瑞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梁瑞英 日期:2016-06-07 10:42:56
,如果他们的素质不高,那么制度体系和规范就不能很好地制定出来,并且再完善的制度也无法坚持,更谈不上党内协商民主制度的创新了。
  (五)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协商民主形同虚设
  政党是由党员组成的,党员是党的主人。但在实践中,党员的主体地位体现得却很不明显,多数普通党员认为他们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并且缺乏参与党内重大问题议事的平台,党内重大事务都是各级领导在发号施令,他们没有主动权,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因此,“党员个体对党内的政治生活普遍存在着一种冷漠症”[3]。他们对党内政治生活漠不关心或者冷眼观之,积极性、主动性缺乏。究其根源,主要与长久以来存在的义务本位思想、党内制度不完善有关。党员主体地位不明显,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挫伤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客观上为个别领导干部的“一言堂”提供了土壤,造成个别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发生错位,认为自己是党的主人和权力的主宰者,普通党员只是执行者。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强化他们的主体地位,这是发展党内协商民主的关键所在。
  二、发展党内协商民主的对策思路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党内协商民主的前提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就是要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向正确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将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到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可见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但我们在看到党内民主建设重要性的同时,还应看到其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首要的基本前提。俞可平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一书中充分肯定了民主的价值,但他也在坚持辩证思维的基础上,谈到了民主的缺陷。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民主也不例外。他说,如果民主搞不好的话,也会事与愿违。例如,20世纪90年代,苏联进行了激进的民主化改革,实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改革,不但没有实现其预定目标,反而走向了民主的反面,导致国家解体的悲剧,社会主义政权也随之瓦解。实践证明,激进的民主化改革道路是走不通的,而缺乏统一领导的“大鸣大放”式的全民民主也是死路一条。党内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全新探索,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下走循序渐进的增量民主发展道路。
  (二)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是发展党内协商民主的根本保障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它不因领导者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者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发展党内协商民主,根本保障就是要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在党内协商民主中,协商不只体现为一种政治手段和方法,也是一种基本制度安排。正如林尚立在《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一文中提到的那样,“要使协商充分发挥制度效力,真正成为促进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资源,就必须首先使协商成为一种制度化的过程。为此,应当把所有的协商纳入完善的制度体系中加以建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协商民主的关键就是制度的建设和创新”[4]。因此,当前一定要利用好党内已有的制度资源,如民主集中制、党代表大会制、选举制等,这些制度本身就蕴含着一定的协商色彩。如果真正将这些制度以法制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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