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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期

政府公信力建设(2005—2015):进展、挑战与展望/崔慧姝 周 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崔慧姝 周 望 日期:2016-03-14 16:00:07
地区在政府公信力领域所走过的建设历程启示我们,政府公信力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即政府公信力的主客观情况往往并不对应,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并非公信力的真实水平。从来源上看,政府公信力主要由政府合理有效地管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综合能力构成。从评价上看,现代社会中公众对于政府的信任程度是充分自由且主观化的,政府不可能强求公众一定要给自己打高分。由于现实中制约政府公信力的因素多且复杂,而很多因素确实不是政府通过主观努力就一定能够影响的。公众需求的易变性,普通民众对于公共政策中一些专业知识的必要性、长远性缺乏了解,网络条件下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数量急剧增长,前现代、现代化和后现代化交织所形成的多元价值观等,都会给政府公信力带来各种难以应对的困扰[2]。这使得公众对于政府公信力的认知和评价情况相当不稳定,有时并不完全是根据公信力本身的状况来做出评判,而政府在这些方面又显得无能为力。
  现实中,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公信力确实长时期处于并将继续处于中低水平,但这并未妨碍它们提供较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告诉我们,政府应该对公信力的特殊性有合理和清醒的认识,学会坦然接受并适应公众对于政府公信力的多元化甚至不合理的评价,并在这种干扰下坚定和持续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随着城市化、网络化时代的来临,中国各级政府需要接受并逐步适应在充满质疑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公众对于政府的合理甚至看似不讲理的各种怀疑和不信任渐渐会成为一种常态,政府主体要学会坦然接受,不必太过紧张,或者觉得冤枉和委屈。
  (二)简化和精化政府公信力内容体系
  梳理并厘清政府公信力的内容体系,有助于为提升和稳固公信力找准努力方向和着力点。政府公信力建设涉及的领域和议题很多,近年来,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中的各个重要部分,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购买公共服务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与政府公信力存在关联性。然而,政府公信力自身相对独立的内容体系应该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现在仍未有清晰的定位,这使得政府公信力存在大量过度建设、无效建设甚至胡乱建设的情况。因此,未来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首要工作就是为其内容体系确立一个较为精准的边界。
  首先,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内容体系需要简化。由于传统大包大揽的全能主义政府管理模式的影响,政府公信力承载了过多不必要的内容,已不堪重负。政府管理太多事情,使公众习惯性地把社会乃至个人生活中各种矛盾的根源和解决办法都指向政府,由此导致政府公信力的内容结构严重超负荷。虽然政府公信力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或者绝大多数社会诚信问题和纠纷都与政府公信力有关。某些社会和个人的信用信任问题与政府公信力并无实质性关联,更不该由政府运用公权力解决、仲裁甚至兜底。基于这一认识,下一阶段的政府公信力建设工作需要对公信力的内容体系进行相应的简化,尤其是需要借助简政放权和权责清单这一改革契机,把许多与政府公信力无关或关联性较弱的内容事项,放手给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来处理,通过法律和市场的方式来解决。
  其次,把一线公职人员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