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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期

网络反腐发展进程及制度建构审视/梁华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梁华平 日期:2016-03-14 15:33:59
设研究。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结果证明,不规范性成为制约网络反腐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加强互联网法制建设成为重要研究内容。有学者指出,我国有必要出台《互联网管理法》,并推行网络后台实名制。还有学者指出,加强互联网法制建设,应建立《举报人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对网络使用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公开官员的相关信息做出进一步的细化和界定,从而保障民众监督权的行使。
  第二,网络反腐平台建设研究。网络反腐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反腐败行为,要发挥其功效,必须突破技术性瓶颈的制约,如海量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信息真实性的甄别,信息系统和技术平台的构建等。
  第三,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对接机制研究。尽管网络反腐有诸多优势,但其必须有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才能发挥作用。有学者认为,应规范反腐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腐败发现及快速反应机制,深度挖掘腐败隐患,并推进举报人支持和保护机制,赋予舆情合法化出口,这样才能将网络反腐纳入整个反腐败资源配置的序列,从而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无缝对接。
  (二)网络反腐制度建构的流程及分析
  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网络反腐逐步形成了网民积极参与、权力部门联动跟进、信息反馈及时的闭环反腐流程,并向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在网络反腐流程中,举报者将其掌握的公职人员的腐败信息以匿名或实名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输出。这种输出流程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非制度化输出流程。举报者将腐败信息输出至网络媒体、论坛、微博等非制度化的表达平台,通过大量的点击阅读和转发,扩散至包括传统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等整个舆论场,引起社会公众的围观和参与,对当事人和政府部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进而倒逼权力部门介入调查并做出回应,其调查结果又会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反馈至举报者,同时也影响更多潜在举报者的心理预期和行为选择。对于很多举报者来讲,该方式依然是首要选择,其最大的特点在于腐败信息放大至整个舆论场以后,会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使举报者的弱势地位发生变化,倒逼权力部门介入调查。
  第二,制度化输出流程。举报者将腐败信息输出至政府专门举报网站,权力部门积极主动介入调查,调查结果的反馈同样影响更多潜在举报者的心理预期和行为选择。该流程使腐败信息直接进入权力部门视野,避免了非制度化流程中因大量信息存在而使腐败信息隐匿其中,难以推向社会公众的困境。但在该流程中,举报者缺少能依赖的舆论平台,其心理上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将诉求寄希望于相关政府部门。而部分社会群体对制度化的网络反腐渠道缺乏信任感,甚至对政府部门缺乏信任,并且呈现出明显的“逆距离悖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与政府层级的高低形成反比关系),因此,大量低层级政府网站承载的反腐功能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同时,网络反腐制度化建设出现多元化趋势。就网络举报而言,对应的负责部门有纪检部门、组织部门、信访部门、司法部门、公安部门、人大部门等,这种内部多元在表面上看织就了反腐败的网络大网,但实际上是削弱了制度反腐的力量,落入传统反腐格局的困境。因此,在现实中,尽管越来越多的举报者选择了制度化的网络反腐渠道,但非制度化的网络反腐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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