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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期

现代国家建构视角下乡村权威结构的变迁/朱海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朱海涛 日期:2016-03-14 15:32:41
队和生产小队,国家权力收缩到乡镇一级。村委会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而不是一级国家政权机关。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在这种乡政村治体制下,乡村权威结构得以重新构造。
  首先,从体制内权威来看,村民自治实施以后,乡村社会形式上的正式权威从之前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一元权威结构向党支部与村委会并列的二元权威结构转变。公社终结了,但全能主义时期形成的“以党为中心的同心圆式”[4]的基本政治与组织框架仍然存在。党支部仍然是乡村社会的领导核心,党支部书记仍是最具权威的一把手。不过,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掌握着乡村治权,从而成为乡村社会的又一正式体制内权威。然而,由于授权来源的不同,扮演政府“代理人”角色的党支部和扮演村民“当家人”角色的村委会很容易产生矛盾。实践中,有些地方通过“一肩挑”的方式来试图解决村“两委”冲突,即让党支部书记竞选成为村委会主任,或把竞选上台的村委会主任任命为党支部书记。笔者认为,“一肩挑”只是通过进一步模糊村“两委”的分工与性质来掩盖两者的冲突,把党的基层组织混同于群众性自治组织,既不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又伤害了村民自治原则。调和乡村社会体制内二元权威的结构性矛盾有赖于新的治理机制的进一步探索。
  其次,随着全能型国家在乡村的退却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植根于乡村社会内部的体制外权威得以涌现。这些体制外权威按照不同的作用领域可以分为经济权威和社会权威。经济权威主要指乡村中的私营企业主、种粮大户、建筑包工头等。他们在市场经济的开放大潮中积累了不少财富,进而有可能利用手中的财富扮演公共角色,进行道路修建、水利建设和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等。社会权威指以血缘、信任等因素为基础而对村民的行动产生影响力的情境式权威,主要包括宗族权威和能人权威。重新复活的宗族权威由于现代性的冲击,在乡村的影响力大大衰退。目前,乡村宗族权威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依靠传统道德伦理进行的民间纠纷调解、红白喜事组织等,有些村庄的宗族权威还借助血缘关系影响乡村选举等政治活动。能人权威主要指那些由于熟知国家政策、能说会道或门路广阔且在乡村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普通村民。当村民在生产或生活中遇到困难、求助体制内权威无果时,往往会转而依赖这些能人权威。能人权威还往往能在乡村选举、乡村重大决策以及乡村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影响作用。
  三、在现代国家成长中重塑权威之下的乡村“善治”格局
  后全能体制下,乡村基层政治权威的不断退却和体制外经济社会性权威的不断涌现,构成了一幅当前乡村基层治理的盛世危图。尤其是农业税取消之后,乡镇政权调整与维持乡村生产生活秩序的能力相应萎缩,原来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承担的乡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处于无钱办理、无人管理的状态,乡村社会的既有秩序与权威的生存结构面临着分化与重组。在这种局面下,怎样重塑权威之下的“善治”格局是我们面临的急迫课题。
  针对我国权力格局的变化和治理模式的转型,学者徐勇曾提出“竞争—合作主义”的主张。多元主义强调多元分化和竞争,合作主义重视在利益分化和权力多元化基础上的有机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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