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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期

现代国家建构视角下乡村权威结构的变迁/朱海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朱海涛 日期:2016-03-14 15:32:41
的主题。这一目标是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的形式得以实现的。具体来讲,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彻底摧毁了乡村的旧权威。土改中,党组织下派的工作队发动基层农民以阶级斗争为武器,没收了乡绅、地主、富农的土地,旧政权的一些区乡保长被当作反革命典型法办。土改还沉重打击了旧有的家族组织,族田、族产被没收,族谱被焚,家族活动被禁止。土改后,整个传统乡村权威被打入了社会底层,成了被批斗、控诉、镇压的对象。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又按照新的意识形态标准形塑了新兴的乡村权威。土改中,原本处于乡村社会最底层的广大贫雇农不单在经济上分得土地,而且在政治上成为社会的主人,他们中间的积极分子还成为地方政权的领导。在土改中“翻身”的新兴精英,成为此后几十年间乡村权威的核心力量,并且随着乡村党组织和政权组织的普遍建立而完成了组织化的过程。
  不单土改中新旧权威的更替依赖党的领导与推动,实际上所有国家权力与意志在乡村的渗透都有赖党在乡村的各级组织。“政党下乡”“以党建政”是这一时期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主要途径与方式。“政党下乡”指中国共产党在乡村建立从上到下一竿子插到底的基层组织,党组织直接下延到行政村,并成为乡村社会的实际控制力量。“以党建政”指的是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组织重合,党政不能截然分开,以自上而下的党组织为核心,国家权力完成了对乡村社会的垂直延伸。“政党下乡”夹裹着“政权下乡”,使农民彻底突破传统家族共同体的局限,以政治共同体的形式被整合到国家政权体系之中。然而,党的基层组织在乡村的设立,并不必然使村政权力形成全面干预和控制乡村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村政权力的全能型特征是由人民公社体制孕育出来的。1958年,中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在政权结构上是“党政合一”的体制,公社设立党委,生产大队设立党支部,生产小队设立党小组,由此形成党的组织网络。与党组织并存的行政组织(管委会)、准军事组织(民兵连)和群众组织(青年团、妇联等)实际上是它的决议的执行机构,党的书记全面负责并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从而在乡村形成了以党权为核心的一元权威结构。公社体制彻底堵住了依靠财富、宗族和文化等资源成为村庄精英的道路,而被党组织吸纳为党员,进而成为各级干部,则成了乡村权威产生的唯一途径。为了维护这种权威结构的稳定性,通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农民的思想、行动被高度统合到国家意识形态中。国家对乡村的全能型整合与控制由此形成。
  (三)后全能型国家——乡村社会以党组织权力为核心的多元权威结构
  1978年以后,随着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的大力推进,党向国家放权,国家向社会放权,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现代社会逐渐形成,学者萧功秦将这一时期的国家称为后全能型国家。在后全能体制下,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个重要面向就是国家在多个领域的作用逐渐隐退,在乡村场域也是如此。人民公社解体后,国家出于重构后公社时期乡村治理体制和维护乡村秩序的考量,把发端于草根的村民自治逐渐上升为国家制度并在全国推行。通过撤社建乡,乡镇政权取代了公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取代了生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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