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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中期

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及法治领导方式的培育/杨健燕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健燕 日期:2015-03-06 17:58:32
现多样化和复杂化,导致社会生活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日益凸显,群众不同的利益诉求也相继涌现并呈高发多元态势,尤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量上访事件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为突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社会治理中遇到的难题,把各项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能力。
  二、创新领导干部法治领导方式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关键
  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良法离开了其运用和实施主体的正确思维导向以及不断创新的法治领导方式,其实际效应也会大打折扣。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第一,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提升其运用法治领导方式的自觉性。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要破解领导干部这个特殊群体的法治思维以及法治领导方式难题,根本之策是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提升其运用法治领导方式的自觉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另一方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查处违反法律制度的行为,确保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
  第二,用科学的考评体系考核领导干部,激发其运用法治领导方式的创造性。《决定》提出,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准则。这对于我们创新领导干部法治领导方式考评体系提出了基本的遵循准则。一个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是真正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的关键所在。我们不仅要把法治建设的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考评的指标体系,更应该把其法治领导以及法治思维建设的任务细化甚至是制度化。进一步量化、细化法治考核内容,建立法治考核指标体系,要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考核:一是重大任务、中心工作的行为考核,主要是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否坚决依法办事,尤其是面对拆迁控违、土地流转等涉及巨额资金时,能否把持住自己,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日常工作的考核,主要是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否带头遵纪守法,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执行各项规定制度上发挥表率作用。三是依法决策的考核,主要是看各级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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