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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测评:从“凡提必推”到“推考结合”的有益链接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安 伟 日期:2013-05-12 10:29:49
  民主推荐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环节和必经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选人用人的质量与水平,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对于深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凡提必推”之弊
 
  民主推荐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干部任用条例》第十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称之为“凡提必推”)。近年来,民主推荐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已经成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但随着拉票贿选、简单以票取人现象的出现并在一定程度上蔓延,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推”的一些弊端也逐渐凸显。一是不能全面考量干部综合素质。由于缺乏被推荐者向推荐者展示自己的竞选环节,现行民主推荐方式对被推荐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缺乏有效的检验,因此,被推荐者的能力素质与拟任职位要求的匹配度没有显性的指标,推荐者大都只能依据个人对被推荐者的了解在投票推荐时做出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选人用人的准确性。二是可能导致简单以票取人。在我党选拔任用干部重民意、重公认的大背景下,如果实践中组织者不能有效结合各方面情况,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科学分析,仅从票数多少上判断民意高低往往会导致“票高者得”,这种按得票高低顺序取舍考察对象的方式,客观上容易造成简单以票取人。三是容易诱发拉票行为。如果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过分倚重民主推荐得票数,票就自然成了领导干部升迁的“敲门砖”。有限的领导职位往往不能满足更多人的政治需求,于是,当来之不易的提拔升迁机会出现时,个别动机不纯的干部便千方百计打起了票的主意,不计代价地凭脸拉票、以利换票、用钱买票,“争取”更多的民主推荐得票以打通职务晋升的“快速通道”。
 
  二、“推考结合”之利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增强民主推荐的真实性和科学性。那么,民主推荐又需要依靠什么还原本真、增进科学性?笔者认为,应在民主推荐环节引入领导干部考试测评办法,实行民主推荐与考试测评相结合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方式(称之为“推考结合”)。将考试测评深度融入到民主推荐中,至少有以下三个面的价值功能。
  一是利于公力与功力的统一。民主推荐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实质就是要充分发动群众选干部,在选人用人中充分尊重和体现民意。但民主推荐得票并不一定是干部综合素质的可靠指标,因此,仅凭民主推荐也就不一定能选出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而实行“推考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方式,既可以保障和实现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可以考准评实被推荐者的德才素质、一贯表现和工作实绩,其理论功底和业务技能将得到全面而有效的展示。民主推荐得票与考试测评指标的相互印证,能够实现群众公认与干部德才的有机统一。
  二是利于务实与务虚的结合。务实是成事之基、干事之要,在工作中没有务实的作风就会百事难成。但如果一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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