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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再思腐败官员打击报复举报者问题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杨守涛 日期:2011-11-23 10:52:14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了“消极腐败的危险”,并指出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下级官员与公众举报正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他们常常遭被举报者打击报复。为确保他们的反腐热情与反腐责任感不被耗散甚至消失,笔者对腐败官员打击报复举报者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保护举报者的措施。
  一、腐败官员打击报复举报者实例考察
  腐败即运用公共权力来谋求私人利益,它表现为贿赂、裙带关系、侵吞公共财产。举报不仅使腐败官员罪行败露,更是对其既得利益的冲击,举报者也由此遭到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表1列举了一些典型案件。
  当然,举报者遭打击报复的实例不止这些。有学者曾称,“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李颖、李涛:《专家呼吁尽快制定举报法 民调认同此乃当务之急》,《中国青年报》2011年7月18日);此外,据了解,“约70%的举报人都程度不等地尝到了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的滋味”(邓毅富:《七成举报人曾遭到打击报复 网友呼吁制定举报法》,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n/news/2008/03-03/1179526.shtml);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还显示,“全国每年发生的举报人致残、致伤案件现在上升到了每年1200多件”(杨昌平:《北京检察长:全国每年1200多举报人遭报复》,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 com / sh / news  / 2008 / 06 - 24 / 1291277. shtml)。
  综观目前相关案件,举报者遭到的打击报复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危及举报者的身体甚至生命,即被举报者亲自或雇凶实施的武力报复所造成的伤害,如致伤与致死。第二,危及举报者的精神状态,即遭被举报者打击报复造成心灵创伤,如恐惧、忧虑与羞辱感。第三,危及举报者的职业,即由于举报而遭到的职业侵害,如撤职、免职、降级、克扣工资等。第四,危及举报者紧密关系人,即举报者家人及亲朋好友遭到的连带影响,如担心、恐惧、致伤与致残甚至致死。
  二、腐败官员打击报复举报者原因剖析
  打击报复举报者的行为缘何如此猖獗?说到底,都是因为腐败官员的消极自利性,以及前文所说“不仅使腐败官员罪行败露,更是对其既得利益的冲击”的刺激。但这种消极自利性与刺激又何以能导致打击报复呢?或者说这种消极自利性与刺激导致打击报复的条件是什么呢?目前已有的研究集中指责举报人保护法规不健全,下文将结合既有讨论,加入腐败官员与举报者之间的实质不平等及腐败官员的错误归因展开阐述。
  第一,腐败官员与举报者之间的势差,即腐败官员与举报者之间实质上的不平等。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公众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有学者将这种不平等概括为集中与分散的不平等、强制与非强制的不平等、明确与模糊的不平等、时间上的先后差别(周志忍:《政府管理的行与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这些不平等通常与各种政治资源、舆论渠道甚至金钱资本互为强化。所以,当举报者是公众时,他们与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之间诸种实质上的不平等就为腐败官员打击报复举报者创造了优势条件。另外,在目前的体制下,上级官员一般影响甚至掌控着下属的职位调动、工作指派、薪酬福利、考评与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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