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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幸福的经济学诠释与“中国式幸福”的构建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龚一萍 日期:2011-10-31 17:33:46

  社会经济发展的极终目的是追求幸福,提升国民的“幸福指数”。关于什么是幸福,如何构建幸福,可从经济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的学科视角进行解读。经济是幸福的物质基础,从经济学视阈研讨幸福,有助于理清经济与幸福的关系,明确构建幸福的经济要素与条件,探索“中国式幸福”的发展路径。
  一
  经济学对幸福的研究经历了一个回归过程,从古典经济学到西方主流经济学,再到现代幸福经济学,经济学从单纯研究物质财富与经济规律的“一门冷冰冰的学科”,转而关注社会与人的幸福,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主张“幸福是经济学的终极目标”。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探讨了国民的幸福与收入的关系,他认为如果一个社会有较高比例的成员生活在贫穷之中,那么这个社会就不可能真正地幸福。古典经济学家杰里米·边沁把幸福作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指出经济学的目的是以最小痛苦的代价获取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然而,在马歇尔以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中,由于幸福难以度量,逐渐以效应取代幸福。马歇尔提出,无论财富还是效用,都必须以货币来表示,经济学就是研究如何使个人的货币收入最大化。保罗·萨缪尔森提出了“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他认为,效用与欲望成反比,与幸福成正比。
  用效应取代幸福,并以货币来表示,隐含着一个被证伪的命题——“有钱就幸福”,这种观点已遭人们普遍的怀疑与否定。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都证实了“金钱≠幸福”,开始把研究的视角从效应转向幸福。马克·安尼尔斯基从经济学角度对幸福进行系统研究,建立了幸福经济学。理查德·伊斯特林提出了著名的“幸福悖论”——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并不一定会带来相应的国民幸福程度的上升。不丹国王旺楚克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衡量幸福程度的“国民幸福指数”(GNH)。美国芝加哥大学奚恺元教授是第一个将“幸福指数”概念引入中国的学者。他认为,更多的财富并不一定带来更多的幸福,指出“财富≠幸福”,幸福的最大化是经济发展的目标。
  二
  幸福具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幸福是人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得到满足的一种主观心理体验。但这种心理满足的体验来自客观实际,离不开物质基础与经济条件。经济学意义的幸福是一种由物质基础与经济条件给人们的需要带来的满足,我们既不能用物质效应来取代幸福,也不能脱离物质基础与经济条件空谈幸福;缺乏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幸福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当然,经济并非幸福的全部或唯一,但它是构建幸福不可缺失的物质基础与条件。从经济学视角分析,构建幸福的物质基础与经济条件主要有:GDP、收入、价格、就业和社会保障。
  GDP是构建整个社会“幸福大厦”的物质基础。虽然时下人们对GDP提出了种种非议,但GDP对幸福的基础性作用是无法否定的。一方面,GDP为整个社会的幸福提供物质条件。一个缺乏GDP、物质匮乏的社会绝不可能幸福,因为它无法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需要。同时,GDP的增长还可以带来收入与就业的增加,有利于价格的稳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另一方面,构建幸福的非经济要素,包括环境、文化教育、人的健康乃至社会的安全、公正等,几乎所有的幸福要素都离不开GDP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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