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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警惕腐败因素干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成言 肖俊奇 日期:2010-12-01 14:07:04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规划的主线,并用“五个坚持”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了明确部署。

  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再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历时十多年,说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因此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又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系统性,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继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和基本框架,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经验表明,每一次变革和转型,都伴随着腐败现象不同程度的增加。倘若不消除腐败因素的干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会“久推难转”、“转而不快”。

  首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可能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重大的利益关系调整。过去30年,在投资主导的基本格局下,财富主要向资本集中,向企业集中,普通劳动者的工资相对较低;政府的收入不断上升,而国民的收入却难以增加;垄断行业依靠行政垄断掌握着资源,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尤其是高管的收入水平畸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实质上是对基本利益关系格局的调整,必然会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和干扰,他们会极力维持目前这种“胶着”状态并从中获得好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能否超越利益集团,尤其是行政垄断和“权贵资本”的羁绊,是一个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

  其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可能扩大权力寻租的空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需要有效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作用,以调整产业结构,协调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城乡、区域关系,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政府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同时,也可能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助长权力干预市场。例如不少地方政府过多地直接干预经济活动,有的还直接成为市场投资主体;政府对垄断行业不加限制,对民间资本和资源过多掠夺;政府在国有资源配置、公共产品生产和公共服务提供中设置不公平条件,这都给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

  再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可能增加权力监督的盲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重点关注资源环境破坏、公共产品短缺、收入差距扩大等民生问题。然而,近年来民生领域也成为腐败滋生的重灾区,凸显权力监督的盲点。例如多年来矿难等安全事故频发,而且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发生的背后,都有一些干部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违规投资入股等腐败行为,这既是一次次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再次发生事故的潜在因素。再如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征地补偿、移民拆迁等资金密集、监管难度大的环节,贪污贿赂犯罪高发不止。又如一些官员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挂在口上,暗中却收受贿赂,对违法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10年,在福建省上杭县的紫金矿业集团水污染事件中,据媒体披露,多名当地和高层官员退休后,在紫金矿业被委以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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