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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中国政府数据开放中的政党责任及其实现/陈敦坤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陈敦坤 日期:2024-11-08 11:09:03
义实践中,如果过分强调政治与行政二分,就会造成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特别是在国家机关与党的工作机关深度融合的情况下,会打破这种协作机制,仅靠政府进行政府数据开放,成本较高,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所以,中国的政府数据开放必须综合考量包括政党在内的广义政府内容,才能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
  (二)政府数据开放的“结构—过程”分析框架
  传统的政治过程理论分析将利益集团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注重分析利益集团对政治过程的影响。[10]政党作为利益集团的典型代表,对政治过程的影响深刻而具体。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不同于传统的利益集团,是一个以公心、公益与公利为本的马克思主义人民性政党。狭隘的利益团体力量并不足以影响乃至决定政治决策。局限于传统的政治过程理论势必会造成对当代中国政治的误解。作为中国人民最根本利益的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政治主体的结构和政治利益实现的过程都对政治过程具有重要的影响。此时,基于结构和过程来建构一种新的分析框架就很有必要,特别是对于分析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数据开放作为国家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践的过程就是一个政治过程。基于政治过程理论,可以从政治过程中主体的结构和政治行为过程两个方面构建一种政府数据开放的“结构—过程”分析框架。政府数据开放被视为一种政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有政治主体和政治行为过程两大部分,政府数据开放是作为政治主体的党和政府回应公民数据开放使用需求的过程,也是政治权力与权利交互影响和博弈的过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中,政府数据开放既受到政治主体结构的影响,也受政治过程的制约。运用政府数据开放的“结构—过程”分析框架可以有效抓住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关键影响因素。
  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包括公民、政党和政府三方基础性主体,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双向互构,形成了一个基于“权力—权利”回应型治理的政治框架与模式。
  首先,我国政府数据开放涉及公民、政党和政府三大主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政府数据开放并不局限于简单的政府与公民二元主体之间,而是呈现“公民—政党—政府—公民”多维面向的结构形态。政党是国家治理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是驱动民主政治运行的关键主体。[12]政府数据开放需要政党的政治参与,这样才更具现实可能性。
  其次,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核心是“权力—权利”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当中,政府的数据开放始终围绕“权力—权利”的共生演化而展开。政党与公民之间是围绕数字权力和数据权利形成的一对基础性关系。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受公民的委托代理执掌国家数字权力,要对全体公民负责,有责任和义务回应公民的合法数据权利需求。政党与政府之间是执政权和行政执行权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拥有执政权,领导政府开展工作,领导和监督政府数据开放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在政治上和宏观政策上要接受执政党的领导,而在具体事务上则具有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具体的行动策略。政府与公民则是“委托—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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