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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政法机关应对网络谣言的三大问题及反思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肖 晋
日期:2013-11-04 10:59:05
常态化的舆论活动。如果说传统的谣言更多由和谣言当事人熟悉或有利益关系的人制造和传播的话,那么今天的谣言已不止于此,更多的是与谣言主体无直接利益关系甚至毫不相识的网民通过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今天的谣言除了语言文字这种谣言的传统表现形式以外,还出现了采用PS技术制作的图片形式甚至GIF动态图等“有图有真相”的视觉形式。
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往往有一个规律性现象,那就是谣言常常与危机事件相伴相生。应对谣言,不能仅仅止于事后的抓捕造谣者,然后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也不能仅仅寄希望于网民的理性、冷静与甄别,而必须做好网络谣言的动态预警和预判工作。针对事件可能导致的受众心理危机和谣言,要预判在前,信息传播和心理引导在先,采取多元化、多层次、富有针对性的前瞻性传播,避免可能出现的谣言和其他负面次生事件。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人民群众“网民化”比例的快速提升以及新媒体的日渐普及,互联网社会正在变得越来越“去虚拟化”,甚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有逐渐坐实的趋向。因此,各级政法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主动融入新媒体,善于通过政务微博等办政、施政、督政,善于通过新媒体与社会各界实现有效互动和多元共治。另外,各级政法部门和政府还要有与微博等新媒体竞争的意识。必须意识到,无论是新媒体还是谣言,都天然具有反权力的属性。因此,这种与微博的竞争,不仅是信息发布的竞争,即努力使权威信息走在谣言的前面,还应该是行动上的竞争;即不要让网民感觉有关部门是被舆情热点和网民呼声推着走、逼着做,而应该是早发现、早响应、早行动、早化解,如此才能取得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三、政法机关社会沟通能力不足、立案公开制度滞后以及陷入过分自信的经验陷阱
“袁利亚案”暴露出政法机关社会沟通意识和能力的严重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面对这样一起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没有预判在先,没有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事件本身、案件进展和相关办案信息。从5月3日清早袁利亚坠楼,到5月8日上午11点17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向社会正式发布京温商城群体性事件的第一则消息,“袁利亚案”及办案的相关信息一直处于对社会公众保密的状态,这就留给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大量的信息真空,也为民众误信“北京警方拒不立案、不作为”的网络谣言提供了“佐证”。②5月8日发生京温商城群体性事件前,警方已经安排袁利亚的男友和袁利亚的姑父等人观看了商城有关监控录像。然而,这一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办案信息,没有及时向社会发布,直到“5·8京温商城聚集事件”事发时,不少聚集事件的参与者仍不知悉这一情况,还在现场要求公开监控录像。而且,绝大多数示威者也不了解那几天死者家属与公安机关、政府交涉的情况。③面对5月7日天涯等论坛上爆热的关于“袁利亚案”的讨论帖以及5月8日微博、论坛上关于“袁利亚案”和京温商城群体性事件的讨论帖,政法机关缺乏有效的舆情预警和应对机制,删、限、关等方法非但不能减少社会讨论,反而增添了民众对“袁利亚案”和京温商城群体性事件的疑虑和猜测。
“袁利亚案”还暴露出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