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模式”新一轮改革:破解基层社会管理的体制瓶颈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卢爱国 陈伟东
日期:2012-06-04 15:29:32
申报—政府立项、筹资和监管。
项目制将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民间组织)角色和功能分开,将公共项目的实际运作留给社会组织(社区民间组织),既增强了公共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又为社会组织(社区民间组织)的发育留下了充足的资源、机会和空间。通过推行项目制,江汉区建立了“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民间组织)”三方合作治理模式,解答了我国社区建设中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如何从一种理念转变为一种行动的问题。
“江汉模式”新一轮改革的成效
1.一个格局变化:转变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江汉区通过以政府社会职能协作化为导向的新一轮改革,从根本上缓解了城市基层治理只见突击性行动、不见常规性行动,只见随意性行动、不见规范性行动的问题,实现了社区服务和社区协管的常规化和规范化。改革前,由于“部门分割、条条运作”和“政府过大、社区过小”等体制性问题,在“八大员”管理上,管人、管钱、管事相脱节;在社区居委会管理上,行政化严重。这种体制机制带来的最大问题是社区服务员、社区协管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边界不清,常规性工作与突击性工作混同,社区工作者称之为“打乱战”。而新一轮改革将常规性事务与突击性事务分开,明晰了社区服务员、社区协管员、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实现了社区服务员和社区协管员的组织化和专业化,理顺了社区服务组织、社区协管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的权责关系,初步建立了“分工不分家、协助不包办”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2.两个体制效应:破解社区体制困境,推进市区行政体制改革
显性效应:破解社区体制困境。当前,我国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亟须解决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各行政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部门垄断、各自为政的问题;二是社区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关系不顺,社区居委会要么行政化,要么边缘化。江汉区通过重建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重建街道大部门协作机制,一方面解决了“八大员”管理机制不畅问题,理顺了社区公共服务中的权责关系;另一方面既回归了社区居委会自治性质,又避免了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和边缘化,还盘活了社区居委会这一传统组织资源,确保了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潜在效应:推进市区行政体制改革。“江汉模式”新一轮改革对市区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必然会产生一种倒逼效应,自下而上推进市区行政体制变革。这是因为,如果市区两级政府仍然采取条条运行,街道和社区实行综合服务和综合管理,在“下改上不改”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存在新旧体制的冲突及衔接问题,职能部门可能会进一步地成为任务的“发包方”和“考核方”,街道行政机构会进一步地成为任务的“承包方”和“被考方”;职能部门可能会“下任务而不下经费”,街道行政机构可能会“接任务而没有经费”。所以,理顺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街道行政机构关系必然要求理顺政府部门与街道行政机构的关系。从这一角度看,“江汉模式”的新一轮改革必然会对市区行政体制创新产生巨大的压力和推力。
3.三大效能提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
提高了社区公共服务效能。通过改革,从根本上缓解了社区公共服务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