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21年3月下期

社区赋权推动社区治理效能提升的思路/施瑶瑶 宋煜萍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施瑶瑶 宋煜萍 日期:2021-04-25 10:17:25
  【摘  要】在我国当前的社区治理中,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不足制约着社区治理效能的提升。提升社区治理效能,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的组织化力量,增强居民集体行动能力;将信息技术嵌入赋权行动,拓展居民参与治理的渠道;夯实社区赋权的制度基础,为赋权居民提供坚实保障。
  【关 键 词】社区治理;基层政府;赋权;居民;治理效能
  【作者简介】施瑶瑶(1991— ),女,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宋煜萍(1966— ),女,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
  【基金项目】2019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社区赋权、增能和提效研究”(项目编号:19ZZA001)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6-0019-0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居民的主体性不足,严重制约着社区治理能力和效能的提升。因此,社区治理迫切需要有效地赋予居民权利,增强居民参与的能力和意识,培育居民的主体性精神,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

  一、居民权利不足导致社区治理低效
  只有增强居民的参与能力和技能,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有权利影响决策,才可以真正让他们改变自我的生活环境和生存空间。因此,有效地赋予居民充分的资源和权利,增强居民的能力,可以真正帮助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然而,在我国的社区治理中,社区居民权利不足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这直接导致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不足,制约着社区治理效能的提升。
  第一,居民参与的前提是有供分享的权利,赋权不足,直接导致居民缺乏参与的能力。行动的达成必然是对资源进行整合、对权利进行分享的过程。维泽尔在其著作《自由崛起:人类的自我赋权与自我解放》中也指出,人类的自我赋权是一个内在连续统一的社会发展进程,而“行动资源”的积累则是整个进程的起点,“行动资源”由“物质资源”“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三方面构成。在缺乏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基层行动者难以有效获得“物质资源”“信息资源”或“智力资源”。此外,当上级政府以行政权力进行施压时,基层行动者基于个体的理性,以一定的策略消解单向权力带来的压力,易以一种形式化、消极地退却等方式扭曲或反抗上级的行政压力,导致基层行动者的行动意愿、行动效能低下。而在当前我国的社区治理过程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一方面,社区居委会兼具自治性和行政性色彩。街道办作为居委会的直接管理机构,为有效地控制和管理社区居委会,将本该赋予社区的核心权力如财权、人事管理权等牢牢地掌握自己的手里,而只是形式化地赋予社区一些其他权力,某种程度上形塑了社区居委会的“准行政组织”,限制了社区的自治空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资源和权力下沉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忽略了群体、地域差异,造成赋权低效,难以调动居民的积极性。<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