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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治理效能的内在逻辑及其优化路径/岳 磊 芦春燕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岳 磊 芦春燕 日期:2021-01-22 16:58:49

   【摘  要】提高腐败治理效能是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实践的新任务、新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提高腐败治理效能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在把握腐败治理效能内在逻辑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腐败治理过程中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不充分、不能腐的实践过程不严密、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不牢固的现实困境,以问题为导向,优化腐败治理效能。要推进以案促改,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聚焦监督执纪,切实增强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深化廉洁教育,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关 键 词】反腐败;腐败治理效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作者简介】岳磊(1983— ),男,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腐败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芦春燕(1995— ),女,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党风廉政建设。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反腐败对公众腐败容忍度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9FZZB011);2019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反腐败对公众腐败容忍度的影响机制及其社会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19ZZJH429);2020年河南省高校廉政专项研究项目“提高高校基层组织治理腐败效能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0LZYB08)
  【中图分类号】C936;D03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24-0033-03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实践,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成为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实践的新任务、新要求。要精准把握治理腐败效能的内涵及其内在逻辑,深入剖析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所面临的制约因素,着力探索腐败治理效能的优化路径,从而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

  一、腐败治理效能的内在逻辑
  腐败治理效能是指我国在治理腐败过程中采取行动、发挥能力的程度及取得成效的综合体现,是治理腐败的潜在能力与外显效果的动态联结、治理效率与社会评价的有机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在这一意义上,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不仅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措施,也是提升腐败治理效能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根本保证。不敢腐是前提,重点在于惩戒与威慑,针对的是腐败成本问题。治理腐败首先要遏制住腐败的蔓延势头,通过严格查办发挥惩治的威慑力是治理腐败效能的第一要素。数字体现力度,不断攀升的腐败案件查处数是我国治理腐败的行动力与现实成果的客观反映;惩治彰显决心,对腐败分子的严格惩处体现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以强力惩治提高腐败成本,在化解腐败存量的同时,以高压震慑遏制腐败增量,从而为进一步的腐败治理赢得时间和空间。不能腐是关键,重点在于监督与制约,针对的是腐败机会问题。衡量腐败治理效能既要看惩处腐败的外显效果,还要对腐败行为的发生空间与可能性进行比较,才能对治理腐败的潜在能力做出更全面的评估。因此,治理腐败就要洞悉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从根本入手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概率。通过科学严密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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