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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下期

权责一致思路下的基层放权赋能多维度解析/王鲁豫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鲁豫 日期:2021-11-17 17:27:09

   【摘  要】深化基层治理,需要从多个维度正确理解权责一致思路下的基层放权赋能。认识层面要正确理解放权赋能,充分认识到权责一致不是上下对口、散漫无约束,而是科学合理放权、真正切实赋能;操作层面要合理设置基层机构,理顺层级关系,列清放权清单,深化机构改革;效能层面要科学提高监督实效,变干预为引导,变参与为监督,变形式为效能。

  【关 键 词】基层治理;基层干部;权责一致;放权赋能
  【作者简介】王鲁豫(1980— ),女,中共河南洛阳市委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法理学。
  【基金项目】洛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0B090)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20-0065-03

 

  2019年的“基层减负年”,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取得了明显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深化治理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1],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新时代,权责一致思路下的基层放权赋能是社会发展的普遍共识,也是深化基层治理的基本方式。权责一致思路下的基层放权赋能需要从多个维度正确理解,才能进一步凝聚共识、纠正偏差、简政放权、提质增效。

  一、认识层面:正确理解放权赋能
  (一)权责一致不是上下对口
  所谓权责一致,是指一个组织中的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匹配。简单说来,就是有多少权力就需要承担多少责任。上下层级之间因管理范围的不同,权限的大小自然不一样,上下级之间的差异更多表现为分工不同,因此,权责一致不是上下对口。目前,一些人认为,基层治理中,这样的审批、那样的审核,还有各种督查、考核,十分不利于基层治理效能的提高,应当按上下对口的原则,进行基层治理改革。但事实上,基于民族国家统一、效率的真正提高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统一贯彻执行,以及实事求是原则的坚持,上下对口原则下的基层治理改革是行不通的,概因其所形成的是单一的、机械的、缺乏协同和统筹的管理体制,部门与部门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篱笆高筑,不仅会增加基层治理成本,更难以被人民群众认同和接受。
  (二)权责一致不是散漫无约束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权责一致是要极大限度地放宽基层治理的权限。他们认为因基层事务的复杂性和烦琐性,为有效提高基层干部的办事效率,应切实放宽管理权限,不仅要减少审批,更要赋予基层干部应对、处理基层各项事务的所有权力。显然,这是对权责一致的错误认识,是基于基层事务繁杂的简单言论。事实上,基层放权赋能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更不能“一刀切”,草草地将所有权限放宽。应当说,权责一致不是散漫无约束,不是把基层所有事务的所有管理权力全部下放,而是有选择地、逐渐地、有计划地进行放权,是对基层事务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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