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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下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对风险社会理论的新突破/戴 亮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戴 亮 日期:2021-11-17 17:24:51
到来则加剧了个体离群索居,个体形成了孤立无援的社会风险关系。[1]105理性反思层面主要表达的是科学理性和科学本身割裂的自反性以及政治的一般化问题。在反思科学问题中,科学本身应该是人们研究自然现象解释社会问题的方式方法,然而科学在创造文明的过程中同样生产危机和风险,这样科学就陷入了既解决问题又创造问题的困境。在政治反思过程中,风险问题取决于风险预测和风险管控,这些都依靠有组织的政治行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中的风险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中常备风险意识,并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找到了一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风险防范与风险化解之道。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语境下风险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风险”一词在党的相关文献中多有提及,其主要意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面临的负面影响和诸多不确定性。与之对应的“安全”一词则是一种保证排除危险、不受侵害的现实状态,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诸多方面,其中既有总体安全和区域安全,又有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风险作为安全的对立面,防范风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安全,因此,需要保障安全的领域都是可能存在风险的领域,安全的分类和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风险的分类和特征。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总体国家安全观首次正式提出,随后在制度(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法律(国家安全法)、理论(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三个层面进一步发展完善了总体国家安全建设。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总体安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险防控化解实践是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制度之力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险防控化解实践。风险防控化解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目的则在于化解现阶段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说,在经济发展层面,我国的经济总量和质量虽然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但在行业间、区域上仍然存在失衡的现象,人民的获得感仍需要增强;在政治发展层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虽然正在大步向前,但公民的政治参与和诉求在某些领域仍得不到满足,人民的参与感尚需要提升;在社会发展层面,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虽然发展迅速,但社会公共服务覆盖不完善现象仍较为突出,人民的幸福感还需要提高;在生态发展层面,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但是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的安全感仍待提升。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实践语境中的风险分类
  在现实的社会治理实践中,风险往往不是孤立或静止存在的,它具有演化性、系统性和运动性,我们遇到的风险往往是多种风险相互交织而成的风险综合体。如企业生产者违反规定向居民生活区投放生产废物,在污染环境的同时给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这样一个现实事例便产生于经济领域,但同时影响了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活。在风险表征的影响下,小风险可能会演化为大风险(重大风险),个别风险可能会演化为综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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