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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的社会风险及化解之道/杨艳文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艳文 日期:2021-10-19 11:02:35
洪灌溉功能并追究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村里陷入了项目支持方与反对方之间旷日持久的争执中,村干部及相关政府部门也为几户农民的层层上访而头疼不已。这种假借乡村振兴之名、实为私人牟利的进村项目,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三)土地大规模流转后经营不可持续可能带来村集体债务累积风险
  将土地集中起来规模化经营,是各地对传统农业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基本路径。一些地方采用由村集体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方式,将土地集中整理后,发包给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来经营,或由村集体成立专业合作社自主经营。因政策环境不断变化,流转土地经营不可持续而造成了村集体债务的累积。
  笔者在东部某县调研时发现,一些土地整村流转后就陷入了经营困境。据了解,前些年,一些乡镇出台每亩300元、为期3年的土地流转补贴政策,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载体推动土地整村流转。土地租金从最初的每年每亩850元上涨到现在的每年每亩1000元。据测算,耕种一季水稻亩产1200斤,2019年水稻国家最高收储价为每斤1.3元,而种粮的人工费加上统防统治等服务费,平均为每亩650元。因此,单单种植水稻就存在严重的投入产出倒挂现象。过去,经营流转土地的微薄利润主要源于各类政策补贴,随着政策补贴到期,新出台的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又要求服务的小农户占比60%以上,率先实现土地整村流转和规模化耕种的那些村已无资格享受新的补贴政策,一些土地集中流转村出现每年30万元到40万元的净亏损。若改种经济作物,收入固然可以提高,但又面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政治风险;若固守种粮,则面临大户弃耕,入不敷出的债务风险;若减少租金,则会引起当地农民的不满情绪。显然,上述案例中的流转土地陷入了“三难困境”,这是地方决策过程中忽视农户自主性、替农户做主酝酿出的“过度现代化”的苦果。
  (四)村民自治弱化与组织叠加可能带来乡村基层组织内卷化风险
  村民自治是农村改革史上开创的特色制度,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载体,村民委员会在政府与乡村社会之间形成了一道缓冲层,既为避免面对面的冲突提供了组织屏障,又成为社会动员的重要依托。而今,这道组织屏障日趋式微,乡村基层组织有陷入内卷化的危险。
  一是大量青壮年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谋生,很少参与村庄规划等公共决策,当前涉及乡村公共决策领域的事宜,基本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或留守在乡的少数人做主。众多外出务工村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状况、公共财政支持的进村项目等了解不多。
  二是各类新型组织大量涌现,背后承载的是各种政策补贴和项目资源。越来越多的地方推出村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经济入股的各种组织,甚至多块牌子一套人马,实际上还是村支书带着少数几个人在进行村庄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公共决策。农村基层组织看似组织分工明确,实则叠床架屋,各类组织负责人的同质化导致乡村资源和权力都集中于少数人。
  三是在村民缺少参与机会和知情权的情境下,基层权力和资源的高度集中,很容易滋生微腐败,侵蚀乡村公共资源。“一肩挑”的形式化推行,各类组织的高度重叠,村民自治的弱化,加剧了乡村基层政权陷入内卷化深渊的趋势[3],投入越来越多,组织创新越来越复杂,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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