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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下期

市域社会治理的公共性价值诉求与实现路径/霍建国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霍建国 日期:2020-12-04 15:25:17
结为四类:一是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代表的政府主体,二是以企业为主要代表的市场主体,三是以社会组织为主要代表的社会主体,四是包括公民个体在内的社会公众。首先,要强化政府主体的公共服务精神。政府主体本身即是公共性代表,但是在市域社会治理的相关领域中,还存着政府主体服务意识淡薄、漠视公共需要、滥用公共权力、浪费公共资源等问题,已经严重侵蚀了公共性。所以,政府主体要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在具体工作中要围绕民生问题来确定社会治理重点,充分考虑公共需求和意愿,保障权力行使和社会治理资源的公共性。其次,要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当前,许多企业自觉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已经表明其在长期盈利与社会公共目标间建立起某种关联。因此,要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将自利与利他相结合,以自身特有的资源和技术优势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公共性的生产。再次,彰显社会组织的志愿精神和公益精神。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能弥补政府不足与市场失灵,并能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所以,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志愿精神和公益精神,发挥其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凝练公共需求、激活公共意识、提供公共服务、表达公共利益的公共性价值。最后,要促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要引导社会公众从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养成公共精神,把为公共生活服务作为个体权益的实现方式,使个体在公共生活中获得整体性意义。
  (二)发挥民主协商的功能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民主协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即已充分表明了民主协商在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寻求治理共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具有的功能优势。事实上,民主协商的各个环节都蕴含着公共性实现的前置条件,所以,要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优势,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公共性。首先,拓展民主协商的议事范围。一是要拓展“事”的范围。如前所述,社会公共问题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逻辑起点,因此,要将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的社会公共问题作为公共协商议事主题,实现公共问题的公共议事,以此激发各主体的参与意识和协商积极性。二是要保障“议”的效果。要强化参与议事主体的素质能力与话语权,保障各主体就议事主题进行理性的、平等的、双向的、公开的、多层次的对话,最大程度保障民主协商效果。其次,灵活运用多种民主协商形式。一般而言,民主协商形式对治理效果有较大影响,所以,在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要考虑议事主题与民主协商形式的匹配性。如根据基础设施、公共卫生、治安防控、社区环境、应急管理等不同议事主题,选择不同的民主协商形式。再次,以制度规范保障民主协商效果。要以制度化的协商程序、合理的议事规则和相应的技术规范对民主协商的议题、主体、议程、形式、方法及结果运用等加以保障,避免民主协商的“形式化”与“泛化”。明确的制度规范可以保障民主协商的合法性、合理性、持续性与有效性,从而使民主协商真正运转起来。总之,只有民主协商真正地运转起来,市域社会治理的公共性才能真正地实现。
  (三)保障治理成果的价值共享
  市域社会治理公共性最终要惠及市域内所有社会成员,所以,要充分保障治理成果为市域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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