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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下期

提升领导干部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四个维度/郑会霞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郑会霞 日期:2020-05-21 20:58:03
治理的综合效能。
  四、增强忧患意识,提升社会风险的防控能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社会领域的转型变迁和利益调整压力集聚并存,民生和社会秩序建设任务艰巨繁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依然尖锐复杂,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可以说,我国社会面临的风险是叠加的、共生的。这使得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日益加大。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增强忧患和风险意识,努力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本领,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制度机制,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基层社会基础。
  第一,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来源特性,完善社会风险预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弄清并把握风险的来源及特性是基本前提。相较于其他类型的风险,社会风险涉及领域更广、范围更大,如在教育、就业、医疗、安全生产、社会诚信等民生问题中潜藏着许多社会风险,因社会行为失范、社会关系失调、社会结构失衡等引发的社会风险不断累积。概言之,这些问题是当前中国社会风险之源。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原则要求,领导干部应加强对社会风险的识别和研判,分析研究引发社会风险的源头性、关键性、基础性问题。同时,做好社会风险的预测和预警工作,从苗头和萌芽着手,综合把握社会风险产生的重要问题、重要时间,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动态模拟、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推进重大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深入化。
  第二,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形成机理,完善社会风险的评估排查机制。当前各地政府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认可度和执行率都比较高,很多地方在实践中还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但总体上还存在着要求不严格、执行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应评未评,由此引发了一些不安定因素;有的评而不严,带有利益倾向性的评估往往使这一制度流于形式;还有的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该评未评不一定出问题。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首先,要增强评估工作的刚性要求,让其成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努力做到应评尽评,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其次,要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定科学的评估流程和专业的示范文本,确保评估程序合理、操作办法规范。有立法权的地区可先行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方性法律规范,逐步将这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2]
  第三,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发展演变,完善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机制。一是应着眼于提升整体效能,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社会风险防控网络。从统筹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入手,坚持常态管理、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和果断处理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实体运作、集约高效的指挥调度机构,努力实现社会运行异常情况、隐患苗头的提前发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二是应加强公共安全知识、社会治安防控知识、国家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一张立体化的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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